民進黨政府執政3年,端出了史無前例的「台商租稅特赦」條例,讓台商海外累積10兆元未分配盈餘,回台投資後可享受4%的優惠稅率,中國科技大學財稅系講座教授曾巨威表示,台灣並不缺錢,民進黨政府用中美貿易大戰這樣「冠冕堂皇」的理由,包裝台商回台租稅特赦,「我強烈懷疑,背後是真正動機,是要為台商解套,尤其是以個人名義進行海外投資的台商」,「台灣投資環境,背後真正問題在於『缺地』等五缺現象,光靠這2年租稅特赦,台灣投資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嗎?」
根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為引導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特制定本條例」,企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未來2年將可排除《基本稅額條例》「海外最低稅負制」12%營所稅、《所得稅法》20%的營所稅,並且排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適用。
稅率大降 5年後恐面臨嚴重資金浮濫
換言之,目前上市櫃公司累計的境外未分配盈餘,未來2年內匯回台灣後,如果進行實質投資,將可享有4%優惠稅率,即便完全不投資,稅率也將降為8%,5年後資金分批解凍後,台灣金融體系將面臨比目前更嚴重的資金浮濫問題。
曾巨威表示,民進黨政府訂定「台商資金匯回專法」,表面上的理由是中美貿易大戰,台商面臨產業轉型,但台灣並不缺資金,「這個時候,用租稅吸引資金回流,本身就是問題」,況且,台灣接納資金的環境,準備好了嗎?如果投資環境的「五缺」沒有獲得解決,資金回流一樣也達不到預期效果。
為台商解套?曾巨威:幫個人境外資金「租稅特赦」
曾巨威表示,「台商資金匯回專法」的訂定,基本上是效法美國總統川普「投資美國」的減稅政策,川普的稅改,大幅調降海外資金匯回的Repatriation Tax,從吸引台商回台投資角度,調降資金匯回的稅率,作法上雖然無可厚非,但美國的稅制架構,在降稅之外,還包括「反避稅條款」的實施,「吸引台商資金回流,不能只是單純的降稅」。
曾巨威表示,台商境外之所以累積大量未分配盈餘,主要係企業跨國投資,因應兩國稅率差異所產生之弊端,2016年總統府公告《所得稅法》「反避稅條款」,也是希望藉由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CFC)及實際管理處所(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PEM)制度的建立,對台商境外累積未分配盈餘進行課稅。「針對台商海外累積未分配盈餘,政府應該棍子與胡蘿蔔並行,除了提供資金匯回的優惠稅率,還要針對未匯回部分進行實質課稅,財政部對於CFC、PEM制度,卻是虛晃一招,從公告迄今從未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