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前任行政院長陳冲公開下指導棋:要開放就要換東西;後有林全新內閣自有定見。張善政內閣臨去秋波,拍板對Apple Pay附條件開放。
條件一、要求國際行動支付業者(除Apple Pay,還包括Line、Android Pay等)與國內業者合作,如國內電子票證業者(金融卡、悠遊卡等),以及第三方支付業者。
條件二、不論國內外代碼提供業者(Token Service Providers,即TSP),都可提供服務。
條件三、必須依我國信用卡相關規定,對國人持有國內信用卡的交易在國內清算。
條件四、指示金管會積極協調蘋果等國際業者及VISA、Mastercard等信用卡國際組織,盡速與國內TSP業者就代碼的相關技術、系統介接、認證等事項合作,協助國內業者發展。
贏家業者都想聯手贏家
雖然國內民眾比較慣用現金,許多金融機構仍看好果粉族的潛在商機,願意付費爭取新業務。如果年底可完成認證,則台灣會是在美、英、加、澳(與運通卡合作)、中(與銀聯卡合作)、星(與運通卡合作)之後,讓Apple Pay登台的市場。
Apple Pay登台這麼轟動,在於金字招牌。以往Pay Pal的服務就不太成功。其實蘋果也經數年閉門研發,並與信用卡組織及美國大型金融機構密切合作,才完成這種用近距離、無接觸、不介入的新技術,可兼顧隱密性與方便性。信用卡組織願意合作,也因Apple Pay之類的行動支付終將取代信用卡,合則兩利。
另報載聯發科最近擬與中國大陸四維圖新公司合作搶攻車聯網市場。蘋果斥資10億美元投資中國大陸的滴滴出行租車公司,助拳滴滴(也包括它的股東之一阿里巴巴)與美國的Uber租車公司(股東包括谷歌)一爭短長。5月初Uber才與全球最大的行動支付業者阿里巴巴旗下的Alipay宣布全球合作。Alipay也宣布和Samsung Pay合作。
這些商業交易與政府審查Apple Pay 登台案性質不同,但都顯示為了爭取服務網絡(service networks)的業務,業者都汲汲於國際上合縱連橫。自認係贏家的業者都想聯手它所看上的贏家,一起布局卡位;政府也幫業者搭橋,希望我們的「小網」搭上國外的「大網」。
台灣以往發展資訊產業的思維較重硬體與代工製造,輕忽軟體與品牌服務,令人扼腕,也因而錯失互聯網最佳營運模式:做莊。即便目前鼓吹「物聯網」,一時還無法翻轉。日前廣達董事長林百里指出:重點在「網」而不在「物」,真是當頭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