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可能礙於全球工作過勞人口實在太多,且在可預見的未來,還有越演越烈的趨勢,其可能造成的商業影響,更是動見觀瞻。世衛組織驚覺茲事體大,於新聞稿發出次日隨即發出更正,強調過勞(burn-out)早已列入現行國際疾病分類(ICD-10),未來只是會在新版國際疾病分類(ICD-11)中給予更詳細的定義;惟即使如此,過勞仍然只是一種職業現象(occupational phenomenon),而不是一種醫療狀況(medical condition)。
「過勞」(burn-out)既被列入國際疾病分類,卻又不被視為一種醫療狀況!?世衛組織的葫蘆裡究竟是在賣什麼藥?
臨床表現差異大 過勞程度難界定 專家:恐迎來許多衝擊
職業醫學專家、嘉義縣衛生局長祝年豐表示,過勞確實會衍生一連串的疾病症候群,但正因它可能導致的身心疾病種類實在太多,其臨床表現差異太大;又醫學臨床上,目前尚無法從疾病的結果,直接百分之百回推其與工作過勞的相關程度,此時世衛組織若承諾將「過勞」列為一種可以爭取給付、撫卹或理賠的醫療況或條件,對社會救濟及商業保險造成的衝擊,將難以想像。
話雖如此,祝年豐強調,世衛組織連續將「過勞」(burn-out)納入國際疾病分類第10及11版,是以行動表達對全球勞工健康權益的重視。他認為,隨著醫學臨床診斷技術的進步,未來世衛組織對過勞的診斷定義會越來越清楚,屆時確因工作過勞受害卻無法獲得應得照顧的悲劇,應該也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