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跟立法院比速度的公民投票

2019-06-12 06:10

? 人氣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左起)、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前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台北市議員侯漢廷28日出席「重啟核四,拒絕用肺發電」公車上路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左起)、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前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台北市議員侯漢廷28日出席「重啟核四,拒絕用肺發電」公車上路記者會。(顏麟宇攝)

以核養綠」公民團體所發動的「重啟核四」公民投票,經該團體提案,後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核通過,目前正在積極進行第二階段連署程序。依照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這一階段需要達到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1.5以上;也就是說至少需要28萬人以上的連署書才能達到門檻。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目前立法院民進黨黨團預計於6月17日發起召開「立院臨時會」,準備處理4位新提大法官的審議,以及《公民投票法》的再次修法。就行政院(中選會)所提出之修法版本,涉及更動、新訂的條文多達20多條,影響範圍不亞於2018年年初的修法。然而,若說2018年的修法(現行條文)是「解除管制」或「去鳥籠化」的版本,那這次行政院(中選會)所提出之公投法修法版本,就是「限制民權」與「再鳥籠化」的修法立場。

就這次修法內容,舉凡增加不得公投項目、連署人名冊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公投不與全國性大選同日舉辦等條款,這些規定都將限制公民投票案的成案機會。舉例而言,猶記2006年7月之時,民進黨為了推「討黨產公投」,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內政部修改《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讓公投連署不必附上國民身分證影本。當時,在「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的《2005-2006年國家人權報告》,還列入「為兼顧保護個人隱私權與便民的考量」,針對公民投票的提案或連署,不需檢附連署人的國民身分證影印本,只需填具連署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聲稱這是一項值得讚許的人權推動政績。

然而如今民進黨一反過往主張,要求附上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昨非今是,那這樣是不是代表我國的人權進程倒退,並使打開的鳥籠,重新再加上鐵鍊?另外,我們從發動公投連署團體的角度來看,有哪個團體有辦法在全國各地設置「連署站」,而且在「戶外」的連署站還要配有「影印機」跟「發電機」,今天如果設有如此嚴格的規定,等於宣告只有財力雄厚的公民團體才有辦法達到連署的門檻;這也就是說,未來的公投提案及連署,將會進入難以成案的「鐵籠」。

重啟核四公投目前積極在全國進行連署工作,大約已蒐集到16-18萬份的連署書,距離28萬份連署書還有10多萬份要努力。但就「以核減煤」公投來說,準備針對「駁回」之事提起行政訴訟,但就算能在短期間勝訴,仍需與時間賽跑,加速連署進度,否則將難以趕上2020年與大選同一天投票的進度。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