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隨著Juul快速成為獨角獸,電子菸這個領域再次擄獲眾人的好奇心,基於全球吸菸人口這個潛在市場,更甚至包含非吸菸人口因電子菸的特殊性,進而改變偏好,在道德、法律、健康、利益等多方對抗下,這場大戰正式掀起序幕。
吸菸有害身體健康,台經院之研究分析僅以探索新興科技領域變化之緣由,觀察、統計並介紹電子菸相關企業、產品等資訊,並無鼓勵、建議等之意圖。
一、什麼是電子菸?
吸菸有害身體健康,本研究僅以探索新興科技領域變化之緣由,觀察、統計並介紹電子煙相關企業、產品等資訊,並無鼓勵、建議等之意圖。很重要,所以寫第二遍。
當你發現路上越來越多人對著筆、隨身碟、對講機、蛋狀不明物體、條狀不明物體等吸了幾口後大吐煙霧,不要懷疑,不是世界崩壞,你看到的應該是電子菸。電子菸無論在味道、使用方式以及組成成分上,都與傳統紙菸有所差距,電子菸透過霧化器蒸發煙油(也被稱為果汁等)進而模擬出如燃燒紙菸的效果,而煙油的組成成分包含VG(蔬菜甘油)、PG(丙二醇)、香精以及尼古丁(非必要),因此種蒸氣運作模式,也常被稱為電子蒸氣。
此外,還有一類產品是被稱為加熱菸的商品,這類產品目前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公告並不屬於電子菸,該產品與傳統紙菸更接近些,最具代表性的產品為IQOS,透過高溫加熱特製的菸草(例如特製菸草棒),進而模擬如燃燒紙菸的效果。無論何者,都因透過加熱替代了傳統紙菸的燃燒,降低了焦油的產生(電子煙更是無焦油產生),因此常被視為替代傳統紙菸時的好處。[1]
然而持反對論者認為,這類產品與傳統紙菸的差異正好適得其反,不僅無法使原吸菸者戒菸,更因相對具備香氣的電子菸使得原非吸菸者產生興趣,進而使得更多人接觸菸品。且在電子菸方面不具有大量的臨床試驗數據,還有待更多的研究以及現在「vaper」們(吸食電子菸者)的「人體鍊成」,因此在這種不確定更高的狀態下,反對者更難以接受電子菸的存在。
持反對論者認為,電子菸不僅無法使原吸菸者戒菸,更因相對具備香氣,使得原非吸菸者產生興趣,進而使得更多人接觸菸品!
在台灣的法令上,依據電子菸的組成,主要區分為機具設備以及補充液體,無論何者,若產品包含尼古丁,在台灣需視藥事法處理,販賣須主管機關的許可證,但目前並未發出任何販賣含尼古丁液體的上市許可證,因此在國內販售含尼古丁之相關產品是違法的,(詳見藥事法第82條與第83條)。
因此市面上可「公開」買到的電子菸補充用液體產品,皆標榜不含尼古丁成分,另基於菸害防制法第5條、第6條,販售上多數以香氛產品出售,並註記吸食為使用者個人行為;另在電子煙機具設備的輸入、販售與生產上,須注意菸害防制法第14條,但目前電子煙造型多變(更何況還可能是舔太快而冒煙的棒棒糖),因此仍有許多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