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勞團檢舉學習型助理 台大、政大等137所大學皆在榜上

2016-07-14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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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台大工會、政大勞促會等校園勞動團體14日至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送交18位學習型助理個案檢舉函。(洪與成攝)

高教工會、台大工會、政大勞促會等校園勞動團體14日至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送交18位學習型助理個案檢舉函。(洪與成攝)

高教工會、台大工會、政大勞促會等校園勞動團體今(14)日至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送交18位學習型助理個案檢舉函,並列出137所違法濫用學習型助理名義的大學,要求勞動部針對公然違法學校與研究機構勞檢。勞動部雖承諾盡速處理,但未說明詳細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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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與教育部於去年6月公布大專兼任助理相關處理原則,建立「學習型」與「勞雇型」助理分流制度,後者享勞健保。然而,此規定一出,各校紛紛設計各種名義的「學習辦法」,規避為勞工納保義務。

學生勞團舉例,中正大學曾刊出「體育館櫃台行政學習型助理」職缺,內容為開立發票、影印資料、臨時交辦事項等雜務,並註明「此工作無支付個人勞健保」;台北科技大學、高雄科技應用大學等校也開出類似職缺。學生勞團痛批,這些工作都有明確勞動事實,卻在各校惡質的「創意」之下,都成了學習型助理,勞動者無法得到任何職災與年金保障。

不只大專院校 中研院等研究機構也「群起效尤」

除各大專院校濫用學習型助理名義,學生勞團指出,就連中研院、科技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國家衛生研究院等非大學的研究機構,也紛紛透過「學習型助理」規避雇主負擔勞保費用的責任。

中研院兼任研究助理江廷振表示,去年處理原則發布後,科技部原本承諾負擔勞雇型相關保費,但他提出加保申請時,卻遭中研院以「學習型助理」名義拒絕。江廷振指出,中研院曾在ptt上公開徵求「學習型助理」,過去也曾透過「獎助生」、「自然人承攬」等名義規避責任。江廷振表示,這證明分流政策已經出了問題,導致研究機構眼見後門大開而群起效尤。

2016-07-14-高教工會至勞動部抗議學習型助理03-洪與成攝
學生勞團表示,不只大專院校,就連中研院等研究機構也開始使用學習型助理職缺。(洪與成攝)

學生勞團:不得以「匿名檢舉」為由拒絕受理檢舉

學生勞團表示,勞動部如果不積極介入止血,校園內外學生勞動者的勞動條件將繼續惡化。他們表示,這次送交勞動部的檢舉對象包括台大、政大、師大等校,他們要求勞動部應根據《勞基法》第33條,於14日內通知申訴人檢查結果,並依《行政程序法》第170條與《個資法》第18條依法行政,不得以「匿名檢舉無法取得資料為由」拒絕受理。

勞動部接檢舉函:依法行政 盡速了解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爭議科科長金士平出面接下檢舉函。他肯定學生勞團對勞權的關切,也表示勞動部相當關心學生勞工的權益,並承諾會盡一切努力保障相關權利、受理檢舉案件。但學生勞團追問「何時處理」,金士平僅表示「會依法行政、盡速了解個案並回復,同時說明處理過程」而未說出時間表。學生勞團表示,盼勞動部運用職權、訂出明確時程,將大學與研究機構各種違法亂象揪出來,如果狀況沒有改善,他們也會抗爭到底。

2016-07-14-高教工會至勞動部抗議學習型助理02-洪與成攝
學生團體列出濫用學習型助理的大學名單,要求勞動部不得以「匿名檢舉無法取得資料為由」拒絕受理。(洪與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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