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周三舉行投審會,正式駁回港商南海發展投資「雙子星案」,理由不是中資,而是「有國安疑慮」。駁回此案很可能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經濟部等於把港商定位在「準中資」看待,而其認定方式更可能「遺禍千百案」;所謂的「國安疑慮」也明顯擴大詮釋到幾近官員自由心證。
更有趣的是政治面相;雙子星案是台北市政府的BOT案,既號稱是台北市的門戶與門面的重大計劃,更是柯文哲的重要政績;去年12月決標後,投審會遲遲未通過本案,柯為此多次怒槓中央,說中央搞「千百會」;甚至總統蔡英文要柯專心市政,「若有需要中央協助,都會協助」,讓柯文哲周一反擊說:「我就是專心市政,才希望雙子星趕快解決」、「難道要我去官邸拜訪」。
雖然小英對此再冷回「這件事情找總統是沒什麼用的」,但不知是有意無意間的巧合,經濟部周三駁回,讓柯文哲「不必去官邸拜訪總統了」。經濟部官員是體察上意嗎?
雙子星案前後審了幾個月,關鍵其實就在港商于品海的南海控股(南海發展的母公司)是不是中資、或是否含中資等問題上。經濟部既無法證明南海有中資,又懼於立委等外界指控南海有中資的壓力,因此左一個補件、右一個再說明,把案子拖著,最後惹得柯文哲大駡:「中資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還以經濟部的「千百會」作法「告誡」市府官員要建立自己的信用,「當一個政府沒有信用,他就不敢做決定了」。
最後是經濟部決定駁回此案,但還是不能認定南海的「中資成份」,只能繞著大圈說「中資對南海發展有實質控制力」、「中國對雙子星營運有控制力」,不過這種說法在專業上實在說不過去,如果可以如此認定並「推而廣之」,其影響會相當恐怖。
經濟部所說「中國有實質控制力」的理由是:南海控股的經營者為陸籍、業務及員工位於中國、以及南海發展股票質押給中資控制公司。如果可以這樣認定,第一個影響是:以香港與大陸經貿的融和與密切,其實經濟部這個標準已經差不多就是一掌把所有港商打成「類中資」、要採中資標準管理了;第二個影響則是:許多台商其實也都符合這個標準,政府要不要管一管?
這些台商業務、員工幾乎都位在中國,台商大多也都有向大陸金融機構貸款,貸款當然會有抵押品;經濟部刻意強調南海控股的股票抵押給中資企業,由此認定「中資對南海發展有實質控制力」,其實即使股票質押股權仍屬原來持有人,除非還不出錢導致股票轉手,否則由此推論債權人因此對該公司「有實質控制力」,顯然推論過頭。
更進一步看,貸款不論是以抵押廠房、機具、設備、股票等為之,債權人都會對債務人有影響力,但不會因此有實質控制力─經濟部可查查國內上市公司多少大股東股票都質押了,是不是債權銀行因此都對該公司產生「實質控制力」,即可知此說之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