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外交空間受到中國極力打壓,挑戰愈來愈嚴峻,加上中國崛起,許多重要的國際組織內部都有中國籍職員,熟稔國際組織的規章與運作,更增加我國參與國際組織的困難。有鑑於此,除了訴諸價值理念等做法外,我國還必須從法律角度找到著力點,從法理層面加強論述、全力爭辯並維護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權利,外交部因此增開「國際法組」,招考更多國際法人才,而接受《風傳媒》訪問的國際關係學者建議,外交部應該「用人唯才」,積極延攬外部人才,不應該被體制、年齡等因素綁著。
英國牛津大學國際法博士候選人,曾經參與過我國對外談判的學者宋承恩稱,國際法領域也應要有一個國家級團隊,帶領國家方向,肯定蔡英文政府聘任職業律師出身的羅秉成出任行政院政務委員,「這樣專業的人主導國家的法律事務,比較讓人安心」,並提到英國、美國,甚至連中國的外交部都有專業的國際法顧問,「英國還會彙編法律顧問的建議,非常嚴謹」,而我國外交部的法律顧問以國內法為主,著重於締結條約、協定後,進行國內法化的程序。
不過引渡、庇護、條約締結等都與國際法有關,但我國外交部目前採取個案外包,外包又是以研究案的形式,「但對於國家的法律問題,例如南海仲裁案,這是更專業的國際法問題,需要專業人才處理」,宋承恩強調,國際法事務不能常制式區分,並以我國參與漁業相關協議談判,「外交部只管國家地位,不管談判情況,但出去是一個團隊,不能切割」,此舉使得我國參與談判時,「有責任的人沒權力,有權力的沒責任」。
曾在外交部、國內外智庫任職的我國年輕學者張陳(化名)表示,外交不全然只是爭取國際關係,「外銷、內銷都很重要,台灣應要說服內部,以提振士氣」。張陳也直言,由於外交處境特殊,我國外交人員參與國際會議的實務經驗有限,而有經驗者思維已過時,「人員應增加專業性流動,特別是跨部會的橫向流動」,因為我國最大的問題就是資源重疊、缺乏協調,而透過借調外部人才,可以增加對不同領域的接觸面。
宋承恩則提到,我國參與國際會議發言時,都是照著擬好的稿子唸,內容可能是會議15分鐘前在談的問題,整個沒辦法跟上進度應變。宋承恩稱,由於外交人員需要輪調,但無論是在國際組織內建立人脈,或深化對議題的熟悉度,都至少要2、3年時間,長久下來國際法學者對議題的認識比外交人員還要深,過去甚至有提議要將外交部的條約法律司併入國際組織司,顯示我國對國際法人才的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