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統一夢世界不予許可,水源區開發到此為止

2016-07-1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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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團體一路追蹤

這段期間,統一夢世界園區分別送環保署環評、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其間多次出現行政力解編玉峰堰的跡向。幸好,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及其團隊緊盯會議,最後才讓內政部否決這個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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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3日內政部變更北中南東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時,規定開發基地不得位於「限制發展區」,包括「重要水庫集水區」,也就是「家用及公共給水的水庫給水區」,而玉峰堰水庫集水區就屬於重要水庫集水區。

2013年8月16日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回覆統樂公司時,已明白表示「開發計畫的416筆土地全數座落在玉峰堰水庫集水區範圍內」。

2013年10月17日環保署一階審查決議,因開發基地屬全國區域計畫的第1級敏感區,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需進行二階環評。

計畫位置及範圍。(作者提供)
計畫位置及範圍。(朱淑娟提供)

審查時,環評委員、海洋大學河海工程系教授簡連貴,出示內政部「全國區域計畫」的「環境敏感地區土地使用指導原則」指出,除了「公共設施或公共事業外,應避免做非保育目的的發展及任何開發行為」。他強調,只要是一級敏感區,原則上都不建議開發,因為用水安全、集水區環境保護太重要。

原本這時就可以認定本案不應該開發,不過水庫集水區必須經內政部公告才生效,但內政部並未公告。2014年8月11日內政部回覆統樂公司時,還表示「玉峰堰水庫集水區現階段尚未經本部公告為水庫集水區。

2014年12月16日內政部修訂全國區域計畫,將限制發展區、條件發展區整併為環境敏感區,又分為第一級敏感區、第二級敏感區,同時規定開發基地不得位於第一級敏感區。玉峰堰水庫集水區屬於第一級敏感區。

一度內政部依經濟部水利署建議,第一級敏感區的水庫集水區只要業者承諾做到四項廢水處理,還是可以開發,經環保團體抗議後才取消,維持不得開發。

2016年5月19日內政部修訂「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是不是水庫集水區應以「事實」、而不是以「有沒有公告」來認定。而既然開發基地位於玉峰堰水庫集水區(第一級敏感區),事證明確,才決議不予許可。

業者早有違法不良紀錄

2008年11月台南地方法院判決,統樂公司為迴避環評、山坡地水土保持、水質水量保護區等法令,以化整為零方式先以簡易農地整理名目進行水土保持開發,接著又以配合台南縣自行車賽為由,大幅變更沿線地形地貌。

隨後在1999年透過立委向農委會水土持局爭取2,635萬元水土保持工程費,以簡易水土保持名義施作131.7709公頃。其中約20公頃為國有地,應將自有土地、非自有土地合併後才能進行開發,但卻占用國有地舖植草皮、種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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