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科技促使資訊傳遞迅速,但也引發「假新聞」肆虐問題,台灣更因此痛失傑出外交人員,面對不實資訊氾濫,台灣政府參考美國、歐盟、法國法規,研擬立法遏止「假新聞」,曾任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總編審的黃兆徽建議,多給社群平台業者壓力,強化與公廣媒體合作,而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案經理何明諠強調,政府積極修法,可能會形成「先罰再說」的氛圍。
參考美歐法 研議法案遏止不實資訊
台灣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今(6)日出席2019台灣網路治理論壇「假訊息:科技防制、事實查證與人權保護」工作坊,直言在打擊「假新聞」和維持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平衡是大挑戰,而短期內達成預防不實消息流竄、提升對抗戰力是當前課題,「『識假』是項長期工程,與『破假』都是預防工程,『抑假』、『懲假』則是後續作業」。
羅秉成提到,政府仿效美國2017年制定監督社群平台的《誠實廣告法》(Honest Ads Act),對《選罷法》、《公投法》進行修法,「競選罷免、公投廣告資金透明義務及禁止境外資金」,而參考歐盟修訂的《數位通訊法》也遵循《馬尼拉中介者原則》(Manila Principles),同時借鏡法國2018年通過的《緊急限制刊播令》,交由司法機關裁定下架不實資訊,而這些草案仍待立法院通過。
政府澄清專區 結合開放資料擴大成效
羅秉成提到,交由司法機關裁定也有許多討論,不僅增加法官負擔,部分內容也應由行政機關負責,不過司法機關做出裁定,對社群平台業者而言較具信服力。羅秉成也說,法國規定,若內容被認定是「假新聞」,法院48小時裁決是否下架,「這是假處分,台灣則是法院72小時內做出裁決」。此外,行政院也與通訊軟體Line和社群平台PTT合作查證、澄清不實資訊。
Line查證系統「真的假的」(Cofacts)發起人郭冠宏表示,政府澄清「假新聞」應與開放資料做結合,這有助於更多人能夠使用開放資料查證,串接政府應用程式介面(API)的任一方都能即時更新、澄清資訊。現任華視新聞部經理黃兆徽強調,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作為第三方民間機構,一定要維持獨立性,因此拒絕任何政府、政黨、政治人物捐款,與外國官方單位合作也有限制。
社群平台自律 公開審查機制使人信服
「台灣新聞自由好不容易走到今天,不能走回頭路」,黃兆徽指出,社群平台擁有巨大廣告收益,建議政府給予平台業者壓力,同時與公廣集團合作,「公廣媒體是幫人民監督政府」,並稱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為了維持獨立性,應不會想要完全與政府站在一起。何明諠則稱,社群平台承諾建立審查機制,但沒有承諾公開過程、缺乏上訴機制,「這樣是否具信任度?」
何明諠強調,依據《馬尼拉中介者原則》,不希望平台篩選內容,影響原本期許的言論自由功能,但在無法突破同溫層的情況,加上有心人士利用平台商業機制,投放廣告擴大分歧,凸顯自律機制失靈的問題。何明諠說,社群媒體與傳統媒體的差異,就是網路媒體去中心化,且網路具普世性,因此商議對抗「假新聞」、規範社群平台,應以保留優點、改進缺陷做為討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