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動長榮空服員罷工。長榮航空曾向法院提告工會違法並求償每天新台幣3400萬元損失。罷工將落幕,長榮航空今(8)日表示,提告工會幹部的求償立場不變。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6月20日下午與長榮航空勞資協商第一項日支費禁搭便車條款時,突然宣布長榮空服員當天下4時起罷工,到7月6日勞資簽下團體協約,前後長達17天,但罷工正式結束時間是9日深夜12時。
長榮航空在6月21日,也就是罷工第2天,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控告空服員工會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並要求賠償。
長榮航空委託的律師鍾郡在6月21日受訪時表示,長榮航空是以空服員工會理事長及全體理監事作為被告,求償每天約新台幣3400萬元,因是否依勞方提出增設勞工董事本來就是股東會的職權,不是公司單方面可以決定,這樣的訴求在團體協約中從來沒有聽過工會提出,到調解後期才出現。
外界關切罷工落幕在即,長榮航空向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提告及求償,是否仍繼續,長榮航空今天回應,立場未改變。
長榮:公司營收損失已逾30億元
長榮航空統計,空服員罷工對公司造成的營收損失,還未計算對旅客的賠償,至今已超過新台幣30億元,且因航班還未全部恢復,營收總損失還會再增加。
若以長榮航空提出每天求償3400萬元計算,至7月6日17天共將求償5億7800萬元,如果計算至7月9日,20天的金額會更多,長榮航空今天沒有提出確定數字,將會等到開庭時提出詳細的求償金額。
工會以設置勞工董事當訴求 長榮:明顯是違法罷工
長榮航空6月21日曾發布聲明指長榮航空是純民營的航空公司,董事的選任是股東會權限,非公司與工會得協商事項,但空服員工會卻以設置勞工董事當作罷工訴求之一,進而發動罷工,明顯有違法罷工的事實。
長榮航空6月21日聲明中也提到,空服員工會發起罷工行動已嚴重影響長榮航空營收、公司聲譽,及財產損失,將對空服員工會提告並要求賠償所有損失,以捍衛13萬名股東以及上萬名員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