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歷經22次團協會議、3次調解、3次重啟協商與17天罷工,耗時2年,終於和長榮航空公司簽訂團體協約,這場罷工並不僅僅只是針對單一企業的糾紛抗議,隨著眾多專家學者、勞團的支持,在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各項宣傳下,早已演變成一場全民有感的社會運動。
長榮空服員罷工17天,罷工人數約2300人,共取消1439航班、波及近28萬名旅客,致使長榮航空公司營收損失達27.8億元,是航空業工運史上影響範圍最大且人數最多的罷工。對於長榮勞資雙方,和廣大的消費者、勞工均帶來不少啟示。
以勞工權益而言,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副教授邱毓斌表示,國際勞工公約所保障之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罷工權),長期在台灣發展殘缺不全,國內企業的工會組織率僅6.8%,在OECD國家裡排名十分落後,而長榮空服員罷工對勞動三權都有很好的示範作用,凸顯受雇者團結,才有力量爭取和資方平起平坐,倘若只是一盤散沙,永遠也不會有平等的勞資關係。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助理教授邱羽凡則提到,台灣的工運容易落入企業工會在組織內部被打壓的迴圈中,長榮空服員則運用職業工會的力量,得以和同職業、不同公司的華航會員交換經驗與資訊,因而突破原有的限制,發起罷工。
交通大學助理教授邱羽凡:長榮空服員罷工上提到運動層次
邱羽凡說,更重要的是,與春節華航機師工會罷工相比,長榮空服員罷工並不只定義為長榮企業內的勞資糾紛,還積極邀請各界工會發言,上提運動層次,藉此獲得更廣泛的支持,如此的宣傳手法正是一個好的勞教典範。
同時,對於慣以威權思維治理公司的長榮航空來說,不啻為一場震撼教育,「如果管理方式不變,就算今天這個工會垮了,改天還會有下一批工會出來。」邱毓斌呼籲,長榮航空應當改變其管理思維,接受工會的存在,也讓員工在產生不滿的時候有個調節機制,不一定是壞事。
整體來說,邱羽凡認為,台灣社會還在調適、漸漸意識到原來罷工真的有可能發生,普遍消費者的觀念還停留在「我覺得不方便就不能罷工」,顯示對罷工的理解非常初階;然而罷工頂多造成旅客的「不便利」,並不會直接導致生命危害,在法律的利益衡量上,空服員身為勞工行使罷工的權益顯然比消費者權益優先,讓空服員得以「合法」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