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部分還有許多比較進階的知識,例如社經地位、自戀程度、和操控慾較高的人通常比較可能說謊,集體主義社會(例如台灣)比較能接受「保住面子或有利於自己人」的謊言,求職者經常在應徵資料和面談回應中作假,在邀約對象是俊男美女之際比較可能謊報外貌、個性、所得,乃至於有明確而未能達成的目標時比較可能謊報績效等等。這類的進階知識無窮無盡,沒有人能夠全盤掌握,必須視個人需要來深入涉獵,但至少顯示出是否會說謊同時取決於個人特質與當時情況。
這項專業知識告訴我們,除非你對當事人有足夠的認識,而且該事件當中沒有涉及利害關係,否則認為某人不會說謊只是天真的一廂情願。以漁民登島事件而言,這項知識讓我們知道應該將童振源的道德素養和其中涉及的利害關係納入考慮,而不是根據個人對童振源和小英政府的主觀印象、自己的政治偏好與政黨認同、乃至於親友的道聽途說或看法見解來做成結論。雖然還是很可能個人所見不同,但至少已經努力擺脫情緒與主觀,踏出了理性思考的第一步。
我們對真話與謊言的研判能力很低
第二項有關說謊的專業知識在於,我們對於別人所說的話究竟是真話或謊言,其實相當缺乏研判能力。雖然有一些研究顯示,某些族群展現出優於常人的測謊能力,但根據過去幾十年所累積的資料,整體而言評估結果大致上等同於碰運氣隨便亂猜,其中包括學生與一般民眾,也包含按理接受過相關訓練也具備足夠相關經驗、有能力辨識真話與謊言的警察、司法官、和情治人員等等。
這個結果應該會讓許多人跌破眼鏡,尤其是不相信學術主張,堅持實務經驗才是真理的許多民眾。實際上,學術界一開始也因為違反常理而不敢置信,於是重複進行許多次類似的實驗,但整體結果正如上述。以較近期的2篇回顧性論文而言,第1篇發現平均而言辨識正確率只有百分之54(碰運氣隨便亂猜是百分之50),而且不受是否熟悉當事人以及利害關係輕重所影響。第2篇發現不論是對於辨識謊言的自信、性別、年齡、工作經驗、或教育程度,都和謊言辨識能力無關,而且警察、司法官、和心理師等一般認定的專家,謊言辨識能力並沒有明顯高於學生和一般民眾。
這項專業知識告訴我們,至少在運用有限的資料來分辨真話和謊言時,各族群都是一樣的無能。因此,除非面對的是當事人過於白目而邏輯錯亂、可以詳細追問敏感問題、可以由其他人佐證、或可以詳細比對過去言論等狀況,否則相信自己能夠輕易的分辨真話與謊言,或者是像許多實務工作者所言「我碰上了自然就會知道」,說穿了都只是因無知而自大的狂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