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同袍發生性關係是「相互強姦」罪行!國際特赦組織批南韓軍法侵犯LGBTI人權

2019-07-12 08:10

? 人氣

幫助受害人投訴反慘遭報復

「有天晚上,我看見1位士兵被性侵害......他被上級痛毆,被迫喝馬桶水,數天後,這名受害人決定投訴,因此找我幫忙」,禹姓退伍官兵說,當施暴者聽聞要被投訴,竟威脅他會被揍到無法康復,「我最後遭受肢體暴力和精神羞辱3小時,還被迫與原本的受害者口交及肛交」。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徐姓官兵直言:「那裡是個必須自我抹滅才能適應的地方。」原本正在服役的金明學(音譯,Kim Myung Hak)2018年7月告訴國際特赦組織,軍中禁止揭露他人性傾向,但他被自己的長官公布性傾向。同志官兵金都勛(音譯,Kim Do Hoon)則說:「一切都與權力階級有關,藉由騷擾低階官兵來展現權力。」

南韓士兵(美聯社)
國際特赦組織發布報告指出,南韓軍中未保障LGBTI人權(資料照,AP)

上級「幫忙出櫃」造成身心受創

2008年入伍的姜永憲(音譯,Kang Yung Hun)告訴《紐約時報》,他當時常被軍中同袍亂摸、親脖子和脫內褲騷擾,當他向上級反應自己是同志後,上級當眾幫他出櫃,甚至說「你昨晚誘姦誰?」從那天開始,姜永憲被迫佩帶「微笑徽章」,代表他是有「特殊需求」的軍人。

「我必須單獨洗澡,我被認為是骯髒的人,像是不能在男性面前裸露的人」,身心受創的姜永憲最後反被送進軍方精神病院,且被迫1天吞2次抗憂鬱藥物,「醫院試著把我斷定為『不適合服役』,甚至告訴我如何表現像是精神不正常,這樣我就不用當兵,我拒絕這麼做......我知道自己不是問題所在」。

被迫簽下同意書 不可控訴軍方

由於姜永憲試圖自殺2次,最後被單獨監禁,「當我被綑綁在病床上,沒有一絲光線和任何聲音,我覺得南韓沒有我的容身之處」。被關在精神病院116天後,姜永憲因精神因素被軍方退役,他的母親卻被迫簽下同意書,不能控告軍方不當對待自己的兒子。

姜永憲的母親之後賣掉房子,讓他去英國留學,不過學生簽證即將到期,姜永憲的內心充滿恐懼,「我當時是用逃跑的方式離開南韓,我害怕回去,我覺得自己像個難民」。南韓憲法法庭自2002年起,已3度審議軍事刑法第92-6條是否違憲,目前仍待裁決。

喜歡這篇文章嗎?

簡恒宇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