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軍事刑法規定,同性之間的合意性交屬於「相互強姦」罪行,南韓軍事法庭2010年裁定該法規違憲,但此案隨後上訴至憲法法庭,至今尚未做出判決,而國際特赦組織11日公布最新報告指出,正因該法規影響,南韓軍中的LGBT族群面臨暴力、騷擾和歧視,直批該法「不符合南韓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義務」。
性傾向與服役能力無關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發布報告《沉默服役:南韓軍中的LGBTI族群》(Serving in Silence: LGBTI People in South Korea’s Military)指出,南韓軍事刑法第92-6條明文,不論是否在軍營執勤,軍中同性官兵發生性關係,可以「相互強姦」罪名起訴,最高可判2年徒刑。
South Korea’s law banning gay sex in the military allows higher-ranking soldiers to harass and intimidate younger servicemenhttps://t.co/qOCK340SLT
— GSN (@gaystarnews) 2019年7月11日
「南韓軍方應停止把LGBT當成敵人對待,把同性性行為視為犯罪對許多LGBTI軍人來說是一大災難,且可能對廣大社會產生間接影響」,國際特赦組織東亞研究主任阮柔安(Roseann Rife)表示,「整個不友善的環境助長濫權、霸凌,年輕官兵怕被報復而不敢發聲,軍方早該承認,性傾向與服役能力毫無關係」。
South Korea’s military says it does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sexual minorities. But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gay or transgender soldiers have been outed and punished for consensual sex, Amnesty International said. https://t.co/4LaG9AUURT
— The New York Times (@nytimes) 2019年7月11日
南韓國防部:禁止「不適當」性行為
南韓政府曾說,軍事刑法第92-6條並不是針對性傾向,而是要遏止軍中性犯罪。南韓憲法法庭先前判定,該法是為了維持軍中紀律和「戰鬥能力」。南韓國防部也強調,沒有禁止同性戀和跨性別人士當兵,該法禁止的不是性傾向,而是「不適當的」性行為。
不過國際特赦組織報告直批,該法等同允許侵犯個人隱私,「除罪化無法解決整個問題,但這是重要的第一步,尊重、保障LGBTI族群人權」。根據統計,南韓軍中因軍事刑法第92-6條被起訴的官兵逐年增加,2009及2010年各有2人被起訴,2012年增至14人,2017年則倍增至28人,而2018年上半年有10人被起訴。
陸軍參謀總長帶頭「同志獵巫」
2017年4月,南韓軍隊人權中心(MHRCK)更揭露,軍中進行「同志獵巫行動」,南韓陸軍參謀總長張駿圭帶頭獵巫,下令軍中成立「調查小組」,強行拿走被審訊官兵的手機,透過數位鑑識工具破解手機資料,並以公開其同志身份為要脅,強迫從通訊錄指認其他同志官兵,還逼問是否與該聯絡人發生過性關係。
國際特赦組織引述南韓軍人說法稱,「不夠陽剛」、舉止較為「秀氣」,以及皮膚白皙和說法聲音較高的男性,在軍中都會遭受性暴力。國際特赦組織訪問21名退伍、現役及尚未入伍的官兵,其中多數人化名受訪,其中禹姓退伍官兵透露,自己協助被霸凌者投訴,結果也淪為霸凌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