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8)日通過「農業保險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農委會表示,未來一旦有農損發生,將採保險、現金補貼雙軌制,政府最高補助50%保費,保險事故不以天災為限,疫病、蟲害也涵蓋在內,同時草案明定危險分散機制的法源依據,等農業保險達到一定規模時,得成立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
農委會指出,台灣天然災害頻傳,常導致嚴重農業災損,雖實施現金救助制度,但覆蓋率不足,因此農委會在2015年首度推出針對作物的保單,希望透過保險分散危險的功能,建立農民危險分攤和管理的概念,保障農民收入安全;同時農委會也積極訂定專法,以建立完善的農業保險運作機制,擴大推廣農業保險。
農業保單上路後 理賠達9000萬
農委會統計,截至2019年6月底止,已開發銷售15品項、20張保單,累計總投保件數2.9萬件、金額60億元,總投保面積4.7萬公頃,投保件數、金額及面積皆逐年成長,並持續開發番石榴、棗和荔枝保單;保險理賠方面,理賠件數907件、理賠金額達8919萬元。農委會副主委陳俊季表示,目前試辦的保費理賠為3成,涵蓋率9.71%,之後會顯先以20%為目標。
陳駿季說,現在農業保險還沒有覆蓋到所有作物,未來將會視實際情況調整,現階段保單可分為收入保障型、產量保障型、天氣參數指數型、設備實損實賠型和禽流感撲殺型;農業保險必須盡量貼近農民需求才會有人用,期盼下個會期「農業保險法」能優先處理。
農委會表示,現階段保險與救助併存,未來會看保險標的、險種、保險費補助之對象及比率,逐步調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之現金救助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