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電業修法將漲價還限電?蔡應回應「圖利財團說」

2016-08-10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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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的修正走向,引發可能圖利財團又限電漲費的疑慮。(電業法修正說明會,曾原信攝)

電業法的修正走向,引發可能圖利財團又限電漲費的疑慮。(電業法修正說明會,曾原信攝)

您知道電業修法之後可能漲電價又可能會有限電危機嗎?現在的電業修法,越來越多民眾產生質疑:這個美其名為學習國外電業自由化的修法,無法保證電價更便宜,卻可能像美國加州經驗一樣進入輪流限電,為何政府一意孤行,無法避免讓民眾產生圖利財團的疑慮?蔡政府不應該漠視民眾的擔心,以不會圖利財團回應簡單帶過,應針對未來財團監督的問題以「具體配套措施」謹慎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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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意施政的後遺症  如執意前進而身陷坑洞

蔡政府近期推動的政策,乍看之下立意良善,卻產生許多難解的後遺症,大都因為草率上場,缺乏長遠完善的規劃。目前電業修法,主要針對台電在發電、輸電、供電都獨佔的狀況下,希望參考其他國家電業自由化的做法,在電力穩定的前提下,藉由發電開放競爭與供電自由選擇,讓電業自由化。當然,電業自由化會附帶一些限制,如核能與2萬瓩以上大水力電廠維持公營,不開放民營;輸配電業也維持國營獨佔,定位為「公共運輸者」。但這樣的電業修法沒有配套令人擔心,也容易產生很多的後遺症。

沒配套就執意執行政策的慘痛教訓歷歷在目,例如當年扁政府為了「非核家園」口號逕自停建核四,造成國庫損失超過新台幣3300億全民買單如今封存還不敢廢,也埋下現今即將面臨的限電危機。會有後遺症,主要是因為沒有配套,單單只為想要達到的理想目標去執行,也不問該目標設定合不合理,就好像拿著指羅盤執意往一個方向走而身陷前面的坑洞。

沒有實際配套產生後遺症成為目前蔡政府施政最大的問題。

核四廠-吳逸驊攝
至今封存的核四廠。(資料照,吳逸驊攝)

若電業修法無法降電價  為何要修?

目前的電業修法,確實是可能讓電價更貴的,而政府卻只是用一句「政府會控制」簡單帶過,無法真正地回應民眾這樣的疑慮。而且令人不解的是,這些政府口中的「先進」國家,電卻都比台灣賣得貴!如果現在政府推行的電業法修法沒辦法讓電價比現在更便宜,那為什麼要支持?就像電信業自由化,其實手機費並不見得比電業自由化前還要便宜,收訊品質也不見得比國營的好;油品市場自由化的結果,中油壓低油價賠本出售,台塑則只能把半數以上的油出口獲利,國內油價與油品無法控制,讓人不禁想問,自由化的效益在哪裡?

而現在政府修改電業法的內容就是在對電信業、油品業做一模一樣的事。

電業自由化就必須財團化?  漲電限電誰負責?

電業自由化是理想,但現在蔡政府電業修法讓電業分家,電業財團化才是民眾最大的疑慮。目前台電是受到政府的監督,國營事業需要對政府負責,未來發電、售電等電業民營化之後,將不會直接受到政府監督。如果政府未來要監督電業,可能就會需要像NCC監督媒體業這樣的單位負責,問題是, NCC一管就被罵違反言論自由根本無法管,監督效果有限。

當年ETC給民間執行也是有圖利廠商的疑慮:ETC穩賺不賠為何卻要給財團賺?這次電業修法民眾有相同疑慮,電是每個人都必須用的,國家重要的國庫收益,為何要讓出給財團,錢進私人口袋,成本全民買單?難得近年台電在董事長黃重球的大力管理上轉虧為盈,未來卻只能經營電網維護義務的賠本生意,政策性虧損勢必雪上加霜。

台電董事長黃重球
台電董事長黃重球5日卸任,由原總經理朱文成接任董事長。(擷自網路)

更嚴重的是,政府理想上想要電業自由化,如果不謹慎不只民生用電可能馬上會漲價,還會有限電的可能。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舉美國加州1996年開始的類似規劃為例,「2000年開始電價異常飆漲,電網業者為盡供電義務,被迫買高賣低導致鉅額虧損,甚至破產倒閉。加州數次進入緊急狀態,輪流限電。」

漲電價頂多民眾罵罵,而限電的問題影響民生、產業、經濟、國安非同小可。蔡政府在堅持電業自由化的理想上需更謹慎,應該在具體配套措施上更細緻的規劃設計,讓民眾真正的放心。

*作者任職於國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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