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大同市場派寶劍還未出鞘,虹冠電等五家公司先搶用「大同條款」

2019-08-0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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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條款上路8個月,大同還沒能使用到,卻已嘉惠其他公司的市場派了。(郭晉瑋攝)

大同條款上路8個月,大同還沒能使用到,卻已嘉惠其他公司的市場派了。(郭晉瑋攝)

電源管理IC設計廠虹冠電「變天」了!七月二十五日,虹冠電舉行臨時股東會,進行董監改選,由松翰獨董蔡高忠為首的市場派取得經營權,是首家上市櫃公司運用「大同條款」拿到經營權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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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政變」的主事者蔡高忠是虹冠電第八大股東,持股一三○○多張,約占虹冠電股權的一.八八%;而虹冠電最大股東是IC設計廠松翰,在二○一七年四月就已經持有八.二一%,但卻未能入列在虹冠電九席董事與三席監察人中。

虹冠電最大股東松翰搶下經營權

而虹冠電公司經營團隊持股僅有一○.七三%,使得去年虹冠電股東會時,因股東出席人數不到一半而流會,當時就透露出市場派股權過半的訊息。

今年,蔡高忠以個人名義出面「揪團」,號召一五一位股東參加,集結超過五一%股權,幫松翰搶下虹冠電經營權。雖然今年初才上任的虹冠電董事長柯拔希想為公司派力挽狂瀾,身兼機械公會理事長的他,在六月時還出面大喊「市場派炒股,要向金管會檢舉」。不過,終究還是握有絕對多數股權者贏,由蔡高忠拿下董座,舊經營團隊全面退出。

所謂的「大同條款」,是指《公司法》第一七三條之一:「繼續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股份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持有股票以停止過戶日之持股為準。)

這項法條是因百年家電廠大同的公司派與市場派為經營權爭吵不休,經濟部在新修訂的《公司法》內,增訂一七三條之一,防止董事會被少數股權壟斷,該案是在去年七月初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於十一月上路實施。

不過,這項名為大同條款的法條從上路至今已經超過八個月,大同市場派至今都因為持股有中資疑慮,一直被金管會質疑,沒能使用這支寶劍,卻已經嘉惠其他公司的市場派了,虹冠電就是一例。

搶搭大同條款列車多是未上市公司

至今搶搭大同條款列車的大多是未上市公司。在去年十一月一日上路當天,有兩家未上市公司提出申請,一家是網通系統整合商聯瑞,一家是海揚國際實業,它們都在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

聯瑞的母公司是上櫃的通訊廠聯光通訊,一七年被市場主力鄭光育與鄧福鈞聯手炒作並借殼,兩人還因炒作聯光通而被檢調收押。去年底,持股聯瑞五八%的聯光通,以「召集權人」身分召開臨時股東會,利用大同條款全面改選董監事,「請走」舊勢力。

受大同條款影響的公司
受大同條款影響的公司

海揚國際實業原是休閒食品廠高岡屋海苔的母公司,負責高岡屋海苔的生產製造與銷售。高岡屋曾於○三年經營不善,欠債五億元倒閉,兒子楊智欽另成立海揚國際實業,將高岡屋品牌「復活」。一○年父子反目,家變檯面化,母親楊陳玉葉登報控訴兒子,父親楊德盛也找人砸兒子公司,使得楊智欽被迫離開海揚。楊智欽後來還輸掉官司,他自創的橘平屋商標權也必須還給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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