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透露,有些監委查案因約詢法官、檢察官,引來逾越監察權分際的質疑。就傳出有調查官放話,只要是某某監委的案子,「就不要派給我」,對此監院高層也頗感困擾。但並不是所有監委都如此,部分監委循循善誘、修正調查報告初稿,「很多年輕的調查官也覺得有收穫。」不具名監委說。
調查官協助辦案的工作量往往「勞逸不均」。很認真、調查報告寫得好的調查官,因有監委特別指定,被分派的調查案相較就會多很多,但升遷卻不見得輪到他們,難免帶來內部的矛盾與影響士氣。
受訪調查官說,不去管升遷、出路,調查官們焚膏繼晷,深夜、假日留在監察院點亮燈火加班已是常事。所寫調查報告,視案件情況也許二十頁便可交代清楚,但若是寫跨屆冤案、白色恐怖冤案,三、四百頁也是常有的事。長官評量若只依親疏遠近不看績效,調查官的哀怨就更深了。
談到調查官出路,一位自比「外勞」的調查官認為根本是個死胡同、「屎」缺。二十多年來,調查官得以轉軌到重要職位的前例,僅前台北市副秘書長薛春明,或擔任地方首長的局處長等。
王作榮奠下根基,制度盼求完善
升遷、轉任其他行政職缺既無管道,原以為監院換屆以前的調查案會逐日遞減,沒想到第五屆後半段進來的十一位監委新鮮人「勤於辦案」,幾位長年無休的資深調查官都哀嘆,未來一年很難有喘息機會了。
「作老(王作榮)已矣,調查官制度歷二十三載,其實可再臻完善。」資深調查官感慨地說。這制度雖奠下監察權運作的根基,但調查官的付出與努力卻很少被看到,更有幾位調查官因長期累積工作壓力,身心出狀況而壯志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