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版的《壹週刊》以封面故事報導,檢調在520後曾以證人身分訊問副總統陳建仁,因陳建仁在2015年8月出席浩鼎的專家會議,浩鼎高層在這場會議後賣股,涉內線交易。陳建仁辦公室31日發出聲明,指陳建仁是在5月11日在競選辦公室以證人身分協助相關案情調查,報導的相關細節資訊都不符事實。
根據《壹週刊》報導,檢方在520後以證人身分就訊陳建仁,因他在2015年8月28日參與浩鼎邀請5名重量級醫學專家參與的會議,這場會議討論抗癌新藥OB-822臨床實驗不如預期,並決定提早解盲,與會的浩鼎高層在會議後賣股。
報導指出,陳建仁當時是中研院副院長,也是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對相關抗癌藥物研究有一定的權威性,所以被浩鼎邀請與會,台大校長楊泮池也與會,他們在這場會議扮演關鍵角色,對會議內容知之甚詳,而被傳訊作證。
陳建仁辦公室指出,陳建仁在2016年5月11日上午約11時,以證人的身分在競選辦公室協助檢方辦理相關案件,當天就訊的檢察官是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黃德松,訊問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違反《證券交易法》的相關案情,訊問約3小時,週刊的報導,包括就訊日期、相關細節資訊均與事實不符。
陳建仁辦公室指出,基於尊重司法及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不說明就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