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黑心食品商!開業近40年的「台山食品醬園行」,遭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9月1日查獲,使用過期11月的食品添加物及過期2個月的原料,添加於生產的番茄醬、甜辣醬、辣椒醬、辣豆瓣醬與醬油等產品中,業者將醬料販售至北北基桃竹苗等共39家盤商,都將違規醬料流向至小吃店、早餐店、夜市、臭豆腐、鹹酥雞等處,衛生局除了下令停止販售及辦理下架回收。
台山食品醬園行位於桃園市龜山區石雲路21號,成立於民國71年,標榜「致力於發展台灣特色小吃及醬料」,醬料部產品有台山油膏、台山醬油、台山甜辣醬、台山蕃茄醬等。
老闆徐秋湧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由於一般生產醬料所用的食品添加物的有效期限大都是5年,但買這批貨的有效期限只有半年,由於用量很少,才會擺著過期而不自知。1瓶70元的醬油添加物成本只有2、3角,他們不可能使用過期原料來降低成本。
過期11個月的食品添加物為「食用紅色40號」,至於過期2個月的原料則是「紅麴精」,稽查人員發現,39家盤商有15家位於桃園市,目前已經勒令停止販售並辦理下架回收,其他24家盤商則通知所轄衛生局,協助下架回收違規產品。
此外,稽查人員也發現,「台山食品醬園行」製造的特級油膏使用不允許添加的「食用色素黃色4號、5號」,業者表示是標示錯誤,稽查人員仍將1198瓶成品封存,也進行抽驗,以釐清是否有違法添加情事,若違法添加屬實,將處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款。
衛生局表示,使用過期食品添加物及原料製售醬料,依食品安全衛生管法規定,可處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款,此外,製造廠衛生環境不符規定,已經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改善也可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