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改革者也時常喜歡談「信賴保護原則」,因此不能更動其利益。看看國內外,碰上現實上年金難以為繼,為了讓年金永續,有些延後領取年齡、有些降低年金數額,沒聽過「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而完全不能更動之說─更何況,對18趴變動的釋憲中,大法官解釋也指出,18%優存規定的修改「兼顧國家財政資源永續運用之重要目的,確有公益之考量」,「故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年金改革情況其實相同。
還有那句「扭曲的數據與真相」,這也是遊行者以「反污名、要尊嚴」為訴求的原則。不過,實情則是年金改革委員會公布政府手上的統計數據,這是第一次詳實且全面的揭露年金數據;既得利益者因為其領取過份優渥的年金被揭露而惱羞成怒罷了。
沒有人所得替代率超過百分之百嗎?
他們時常說沒有所得替代率超過百分之百這件事,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不小心」說出其擔任國中教師的妻子,任教時月領6.4萬,退休後月領6.8萬,他感嘆這樣國家財政不倒才怪。張盛和揭穿了國王的新衣,讓社會看到一個血淋淋的事實,也讓那些既得利益者跳腳,軍公教聯盟黨大罵說此舉明顯是銓敘部失職,將函請監察院就銓敘部失職部分展開調查,並要求退撫金超過100%的溢領部分必須追回。
但實際上根據銓敘部10年前的資料(扁朝改革把所得替代率降到95%之前),有三分之一的退休公務員、二分之一的退休教師,退休後領得比工作時多。他們可沒要銓敘部清查,把所有所得替代率超過百分之百者「溢領部分必須追回」。現在即使有改革訂上限,但加上18趴後仍有在100%以上者。
勞工退休保障難以相比
他們也說,公務員繳交的費用比勞工多,領得當然較多─但他們卻從不說,是多得太多太多了。以教師為例,如果平均每月繳交3000元(年資不同繳交的費用不同,這裡以平均值計),工作25年共繳90萬;退休後月領6萬,算只領25年,最後可領到1800萬元。
勞工月繳如果以最高投保薪資計,繳交接近1000元,但能領取的年金只有2萬元左右(視退休年齡、年資而有異,65歲前就領取者每早1年要減4%);公務員與教師50歲多就可退休領年金,軍人40多歲可退役,勞工則是65歲才能領年金。
軍公教退休年金比勞工好多少、合理與否,這樣比,應該夠明白了吧?
強調工作辛苦,豈不汗顏?
至於那些強調教師與公務員對國家貢獻多大、工作多辛苦、是社會安定力量之流的辯詞,就省省了吧。不必否認軍公教對國家的貢獻,就如也必須承認勞工甚至企業對國家的貢獻一樣;如果以人數比例看,勞工對國家的貢獻更是一定遠大於軍公教。反改革者強調當年他們工作多辛苦,一來早年經濟初發、物質匱乏年代,沒有那個人不辛苦;二來,在社會的印象中,那些上班就喝茶、看報、閒閒沒事的是誰呢?公務員要再三強調自己工作多辛苦,豈不汗顏?
年金非改革不可,問題不僅在政府財政是否能負擔而已,更重點的是制度造成不同族群與不同代之間的不公、不義。台灣退休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超過90%,是全球最高的國家,比之先進國家平均6成左右還高出不少。台灣沒有能力與理由支撐這種難以為繼又獨厚少數人的制度。堅持改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