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第781、782、783號解釋認定軍公教年改法案,針對退休軍公教轉任私校停俸規定違憲,讓原本可望獲得緩解的「雙薪肥貓」問題再度浮上檯面,不僅轉任私校的1169名退休軍公教人員可望恢復退休俸,目前公私立學校2萬3千名50歲以上教師未來退休後轉往私校繼續任職的不利因素,也將因此消失,讓「流浪教師」問題更加難以解決。對於大法官解釋,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不諱言,未來必須與教師團體再進行「社會對話」,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則表示,目前私立學校的生源也在減少當中,基於成本考量,不見得會聘任退休軍公教人員,教育部方面因應大法官解釋,未來不排除訂定配套補助方案。
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由於軍公教年改法案,針對退休軍公教轉任私校停聘的規定,相關人員權益受到影響,「是不爭的事實」,在大法官會議針對年改法案做成解釋,將為軍公教年改所有爭議做出「最後一個決定」,行政部門對於大法官解釋一定尊重。
林萬億表示,大法官會議之所以針對軍公教轉任私校停俸規定,作出違憲解釋,主要係基於憲法「平等權」規定,「既然被宣告違憲,將來如何解決?行政院會希望教育部針對後續進行必要的研議或對話,由於當初提出最大抗議的團體是教師團體,既然法律上已經沒有辦法處理,教育部就必須做必要的行政處理。
林騰蛟表示,大法官會議針對過去被稱為「雙薪肥貓條款」的停俸規定宣告違憲後,教育部未來將教師團體或私立學校進行對話溝通,「未來或許會有鼓勵性措施。」
不過,本次反年改團體僅針對軍公教轉任私校的停俸規定進行憲法訴訟,其他「雙薪肥貓」之規定,例如轉任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並不在本次憲法訴訟標地,因此,退休軍公教轉任捐助財團法人,未來仍不得支領逾基本工資以上之薪酬。
林騰蛟表示,由於目前私立學校面臨少子化現象,生源已大幅減少,在預算有限情況下,未來私校聘任退休軍公教人員的現象將會逐漸緩解,至於公立學校教師,在年金改革後,也會有延後退休的情形,教育部將會有相關方案,鼓勵公私立學校聘任年輕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