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傳來朱宥勳先生對拙作〈「不合時宜的」陳映真文學〉的批評文章,並囑我寫一回應,登在她所編的一份刊物上。我說,我先看看。我看了,回信說:「不值得大動干戈,我在我的臉書上回應就好了。」朱宥勳其人,我並不知道,「上網google一下」,知道他是1988年生的,有小說家、評論家的身分,清華大學台研所畢業的。朋友還告訴我:「他是一個網紅喔。」
如今網紅都是這樣寫文章的嗎?
之前,我總以為網紅多少得賣一點真性情灑點狗血,才能博取眼球。但朱先生的文章假里假氣的,擺弄著裝逼的姿態;明明討厭我寫的一系列陳映真文章和書,卻說:「站在台灣文學研究者的立場,我其實是衷心歡迎的」。當然,客套話之後,就馬上「然而」了,說我的「一系列文章,卻往往有過度詮釋之嫌」,並拿出「台灣文學研究者的立場」,說我的分析都「不是合法合式的文本分析」。我正要聽他的關於「合法合式」的解說時,他卻晃晃頭、搖搖手說:「關於趙剛詮釋文學作品的方法有何問題,我曾撰寫過〈為什麼過於熱愛作家是危險的:商榷趙剛的若干陳映真小說論述〉一文,在此不贅述。」
以這樣一種態度進行核心指控,實在是過於憊懶──或傲慢。
朱先生的確是有一點不知打哪兒來的傲慢,尤其當他一再說,我所分析的內容「並非不佳」,但是「看起來更像是趙剛本人披著陳映真的外衣在說話。」文章最後,還要我「誠實面對自己的感覺吧…..想要發揚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民族認同,也不必塑造一位假的先知來壯膽。放過陳映真,也放過自己,好好地自己把自己的話說清楚吧。」這是對陳映真的傲慢,也是對「趙剛本人」的傲慢。「趙剛本人」在閱讀陳映真之前與之後的改變,是我一直想要說明的,在我的文章裡,我斬釘截鐵地說,是陳映真「讓我離開美國,重返東亞,重返中國,重返台灣。」對這一攸關個人知識與情感的海變的證詞,朱檢察官完全不予採信。或許是因為如此就可以同時起訴陳映真與趙剛,前者是假先知,後者是神棍。
朱先生對於我的文章評價甚低,說「充滿了不可思議的錯謬斷言」、「頗讓識者愕於其信口開河的程度」、「信口開了一條黃河那麼大的河」、「無知得理直氣壯」……,但他畢竟卻還是決定要寫這篇文章,因為他覺得我「或許比較可以算是」可教吧。人之患在於好為人師,於是朱老師說:「趙剛教授,您或許還是需要一點台灣文學」。他顯然是喜歡這樣的一種忠告的姿態的,於是他以此為文章標題。
「陳映真文學是魯迅、是五四,也同時是一種中國傳統的文學觀,在當代台灣的孤獨繼承。」這是拙文對於陳映真文學在當代台灣的歷史定位,而它卻是如此地刺傷了朱先生這一位「台灣文學研究者」。他於是以他的台灣文學的知識,告訴我,要讀賴和、楊逵、呂赫若、吳濁流、張我軍、龍瑛宗……。但我不是清清楚楚地標明「當代台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