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部也指示如何與奮進號造訪地的居民建立關係。這些指令可能是基於沃利斯在大溪地的行動而起。根據沃利斯的說法,他的船下錨停泊時,遭到獨木舟船隊猛烈攻擊,為了驅散這些船隻,他只好下令舷側大砲開火,殺死許多攻擊者。他還將大砲對準在岸邊觀看的群眾,殺死的人不計其數,之後他登陸並且宣稱這座島已被征服,歸英國所有。當時衝突的詳細過程,與其他許多這類事件一樣,大溪地人這一方的說詞完全沒有留存下來。
海軍部指示庫克:
「如果有原住民,要觀察他們的天資、脾氣、性格與人數,並努力以一切適當的方法與他們培養友好關係與訂立盟約,選擇能讓他們珍視的小東西為贈禮,邀請他們進行貿易,在各方面都以禮貌與尊重的態度對待他們;然而,要留意對方偷襲,小心提防各種意外。」
至於之前從未有歐洲人造訪過的土地,海軍部則指示,「你也要在原住民同意下,以大不列顛國王之名在該國取得便利地點」。
庫克也收到皇家學會會長兼經度委員會(Board of Longitude)專員莫頓勳爵(Lord Morton)的書面建議。莫頓敦促庫克「避免濫用火器」,而且要牢記:
「讓那些人流血是最嚴重的罪行……在他們居住的幾個地區,他們是自然的擁有者,而且從最嚴格的意義來說,他們是合法的所有者。除非他們自願同意,否則歐洲民族沒有權利占領他們國家的任何部分,也沒有權利與他們一同居住。征服這些人並無正當性,因為他們絕不是侵略者。」
莫頓的關注反映出兩種觀點,首先是啟蒙運動反對過去歐洲進行海外征服與殖民的做法,其次是愛國的觀點,認為在英國自由價值影響下進行的探索與促進貿易,兩者可以不同的方式進行。西班牙「征服者」(conquistadors)在南美的所做所為經常被援引為無情對待其他民族的明證。博物學家約翰.佛斯特曾參與庫克的第二次航行,他表示,「在一個較為粗鄙的時代裡,西班牙人是殘酷的;我們應該帶著更多光明與原則,努力不讓自己重蹈西班牙人的覆轍而受後世指責。」
儘管不乏這些善意,海軍部與莫頓勳爵給予庫克的指令依然有許多曖昧不明之處。什麼是與不熟悉歐洲法律與風俗的民族培養友好關係與訂定盟約的「適當方法」,什麼是不適當的方法?登陸陌生之地,若不知道當地的權力結構或社會風俗,區別「自衛」與「濫用火器」是否真有那麼簡單?在缺乏共同語言、法律與經濟制度的狀況下,是否可能在當地居民「自願同意」下取得土地?
大西洋
1768年8月26日,奮進號從普利茅斯出發。英國船員熟悉北大西洋水域,庫克日誌的前幾頁因此相當平淡。相較之下,約瑟夫.班克斯的日誌就充滿了興奮之情。庫克熟悉而且覺得無足稱述的海域,對班克斯來說是許多生物的家園,許多尚未被科學界分類或描述。9月4日,班克斯提到當天抓到的一隻昆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