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燃煤電廠歷史悠久,每年都有燃煤電廠除役,但過去五年美國幾乎沒有興建任何新的燃煤電廠,各地電力公司都競相興建價廉的燃氣電廠取代除役的燃煤電廠。以每度電的碳排而言,燃氣發電為燃煤發電之半,所以過去五年大量以氣代煤的結果就是全國碳排量大幅下降。事實上美國在過去數年的減碳成效猶高於天天將減碳掛在嘴上的歐盟國家。
但要提醒大家特別注意的是美國電力公司以氣代煤的主要原因是經濟考量。在美國新建燃氣電廠的發電成本低於燃煤電廠,所以各電力公司董事會在撥打算盤之後紛紛以氣代煤,減碳完全是"紅利",並不是各電力公司主要考量。但不論其動機為何,由過去數年美國電力業的發展可發現,美國減碳目標也是有「方法」和「手段」的,並非全然無的放矢。
但要在2025年將碳排較2005年降低26%~28%,可就不是單單以氣代煤就可以達成的。美國全國碳排中,交通碳排占最大宗,所以美國政府目前規劃是由減少交通碳排著手,希望以法律嚴格規定加速改進汽車效率、減少油耗來達成減碳目標。
台灣雖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為了表示是地球村的一份子,也主動提出的台灣的INDC,台灣INDC減碳承諾為2030碳排將較2005減少20%。
本人在風傳媒曾經寫了兩篇文章〈台灣的大麻煩─INDC〉及〈綠電可靠嗎(2)─民進黨的減碳是張空頭支票〉,依實際數據,詳細分析因政府強力推動非核家園政策,台灣在減碳貢獻最大的核電廠除役後,台灣自願減碳承諾絕無可能達成,在此不再贅述。
由以上討論大家可以知道中、美國兩國減碳承諾雖都不是輕易可以達成,但都有其「減碳路徑」。中國的手段是水力、核能,美國的手段是頁岩氣及交通減碳。反觀台灣,政府的減碳目標是完全是沒有「減碳路徑」的口號。
但大家是否注意到,目前政府幾乎無人提起INDC,好像INDC從未存在。其實政府官員完全了解其廢核與減碳兩政策完全背道而馳,INDC決無可能達成,所以無人敢提。但將頭一直埋在沙裏,避免面對問題就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嗎?
由中、美、台的減碳承諾,可看出中美嚴肅對待其承諾,台灣政府只會自欺欺人,INDC成了台灣最大的公開秘密。
*作者為中國工程師學會環境能源委員會副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