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指出救總成立三年後向國民黨中央報告工作概況,因此被視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但如果真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應該每年都必須向黨內社會發展部報告,不可能三年後才進行第一次報告,更足以證明救總非國民黨附隨組織。
實際上,救總成立完全依照人民團體法辦理,當時協助政府出面幫大陸港澳難胞逃亡,國民黨從未要求救總做任何事,也未見救總請示國民黨的意思,故國民黨並未干預或運作救總來打擊任何異己。救總任何人事業務,也都不是國民黨決定,救總為國家長期救助泰北義胞,駐泰代表童振源就曾致函救總,盼共同協助泰北發展,就可見救總其實並非國民黨純粹的附隨組織。
總之,看到這麼多過去替國家做事的組織,一一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拿出來鞭屍,心中百感交集、無限感慨;救總一直都是配合政府的政策依法行事,只是因為政黨輪替才有不同的評價,救總由會員選舉理監事、理監事選出理事長,並每年將開會紀錄、選舉結果、工作計畫、經費收支等資料提報到內政部,多年來都是如此,然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報告完全沒有任何書面紀錄可證明救總的人事是由國民黨決定,其理由太過牽強。
轉型正義的真正內容和精神,需要我們仔細推敲,它不是鬥爭的工具,更非製造另一波不正義的開始;如果我們要追求對過去獨裁政府的違法和不正義行為進行彌補,就應當還原歷史真相。而非著重在執行轉型正義的單位拘泥於政黨恩怨、仇恨和究責,救總傷害了誰?迫害了誰?又做了甚麼惡?同樣的婦聯會、救國團、中影公司等,又做了甚麼壞事呢?今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所做的零零種種,都將成為歷史的污漬,留待史官的品評。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國發大陸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