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出現的「國民服兵役之義務,不因生理性別有所不同」提案,在十天內即通過附議門檻;顯見近來每隔不久時間就被提出來爭論的兵役問題,已經從徵募並行的執行制度議題延伸至全民皆兵的高階性別議題。
這樣的激辯對於全民國防意識的抬頭的確是好事,然而更多人沒有意識到的是,兵役問題為人詬病的核心,並不是憲法訂定的性別差異爭議,相反地,真正令許多役男稱營區為「陰間」的理由,完全來自於國軍本身──僵化的科層管理體系、完全人治的制度不確定性、以及奉上級為聖諭的阿諛文化。
要了解軍隊內部的統治結構,首先必須了解上下級的直屬關聯:以人數占最多的陸軍為例,最高統帥為總統,其次是國防部長,而陸軍司令受命於前兩者,所在的單位為陸軍司令部;司令部下轄六、八、十軍團及其他地區指揮部,軍團指揮部下直接管理聯兵旅或特殊兵種(化兵群、資電群、砲指部等等),而聯兵旅和這些特殊兵種便是最基層的單位,也是一大部分人當兵「下部隊」的回憶區域。此外,聯兵旅中的「打擊旅」又被稱為「野戰部隊」,更被許許多多退伍的人戲稱為「賽中之賽」。
了解這個結構之後,便不難理解為何先前蔡英文總統一提出「軍人上街」的構想,明明離軍人節還有一段時間,就立刻有「軍人節活動檢查表」這項神奇督導出現──高司單位(司令部)為了揣摩統帥意圖,下發至軍團級單位,要求在時限內回報「執行成效」;而軍團級單位為了方便製作相關回報文件,便列出督導表發至聯兵旅單位要求對口軍官逐項繳交,但對口軍官並不是在最基層的營、連級單位,此時又需要再度交辦至下級單位。因為每一層的轉發都會將時限提前,因此司令部要求於五天內執行的回報事項,往往傳到了第一線官兵手上都會提前至一或兩天內就要執行完畢;又因為軍人必須服從命令的關係,導致基層要在排定好的一般勤務和操課訓練之外,額外挪出時間和人力處理。
誠然,軍隊這樣的層級命令與服從在戰場上是必要的;然而,這種管理方式是否仍然適用於承平時期的一般行政和各類業務執行?相信許多已經退伍的官兵都有相當深刻的見識。作戰時軍人根據長官命令發起攻擊,天經地義;但在非作戰時,許許多多的業務細節和生活管理卻仍然要根據長官命令隨時更動,就未免太過武斷了。連級決定的事項,往往營級一個回馬槍,就要全部改動;旅級頒定的事項,往往軍團一個電話紀錄下來,就要全旅重來。長官利用「主官裁量權」朝令夕改是常態,最令人納悶的是許許多多無意義的督導、檢查表、檢討會,皆與部隊訓練關係不大。又,督導的成效完全取決於督導官,這中間又牽涉到軍官體系的派系分流。這些「人治」陋習怎麼能讓最基層的士兵們對國軍的制度感到信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