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遊法》2大限制未解,公民團體要求民進黨面對

2016-10-0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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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等公民團體,舉行記者會要求民進黨修改集遊法。(洪與成攝)

台權會等公民團體,舉行記者會要求民進黨修改集遊法。(洪與成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等團體與華光社區案被告3日至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並演出行動劇,要求民進黨的轉型正義應包括對集會遊行自由的保障,並特別指名曾批評《集遊法》限縮人民權利的民進黨內政委員會召委趙天麟,呼籲他在新會期落實自身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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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光社區案被告發言人鄭仲皓說,過去政府用《集遊法》與刑法各種名義,打壓人民自由,在華光社區反迫遷案中,有5人因此被判刑,其中1人正在服刑中,他呼籲民進黨面對這個問題。

E華光案被告鄭仲皓,舉行記者會要求民進黨修改集遊法。(洪與成攝).JPG
華光案被告鄭仲皓,舉行記者會要求民進黨修改集遊法。(洪與成攝)

鄭仲皓指出,野草莓學運時,蔡英文曾承諾要修《集遊法》,民進黨在野時期也提出沒有「禁制區」與「強制排除」的《集遊法》修法,卻在完全執政後背棄先前承諾,許多原本支持進步修法的立委因執政規劃紛紛離開立法院,民進黨更執意維持《集遊法》2大限制。他批評,民進黨若不願面對《集遊法》這個威權時期的法案、保障人民權利,形同無心落實真正轉型正義。

華光案被告郭冠均說,《集遊法》是從《國安法》延續下來,戒嚴時期控制人民言行的法規,但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只針對政黨之間鬥爭,卻看不到屬於弱勢人民的轉型。他說,按照民進黨口中的《集遊保障法》,未來像華光社區的案例只會越來越多,比起國民黨執政時期根本差不了多少。

華光案被告郭冠均今日舉行記者會,要求民進黨政府處理集遊法。(洪與成攝).JPG
華光案被告郭冠均今日舉行記者會,要求民進黨政府處理集遊法。(洪與成攝)

鄭仲皓表示,日前各團體曾致電內政委員會召委趙天麟與國民黨籍召委陳超明,其中陳超明表態支持,表示「能修得越開放越好」,表示希望落實集遊保障,但趙天麟卻沒有明確答覆。鄭仲皓指出,趙天麟在2008年陳雲林事件事件時擔任民進黨青年部主任,曾嚴厲批評《集遊法》。他們呼籲趙天麟,主持修法時應面對《集遊法》草案目前的缺陷,向當年的立場與發言看齊,否則只是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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