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有藍有綠,權力的面貌卻不分藍綠。七年前,前總統馬英九回(兼)任國民黨主席,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如此評論:「前總統陳水扁也曾兼任民進黨主席,但當時民進黨是少數政府,現在國民黨佔立院四分之三多數,再由總統結合行政、立法權,憲政體制已喪失制衡機制。」綠委高志鵬則重話評價:「這是集權復辟的心態。」
九年過去,當年批評總統兼黨主席的蔡英文毫無懸念地在民進黨國會多數(三分之二)的情況下,「結合行政、立法權」,非但如此,外界愈是質疑她無視憲政體制搞政府違章建築,她愈是鐵了心把「憲」與「法」一腳踢開。她中央地方一把抓,在總統府召開府、院、黨、地方首長集於一堂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儘管「在外界訾議下」,她免除了立法院正副院長與會,不過,她卻大剌剌下達指令,包辦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
比方說,她要加速年金改革,直接要求在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召開後,以最快速度修法,逕行處理黨職併公職與優存十八趴,不但包辦行政立法,更形同宣告年金改革委員會不必再開了,還是她準備自兼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集人,把原任召集人副總統陳建仁撂一邊?而上位政策已經拍板定案,所謂的「國是會議」不也只能是行禮如儀虛幌一招?
再比方說,她認為「一例一休」這個名詞容易引起誤解,要求年底前完成「周休二日」修法,這不只是總統兼院長,已經兼到勞動部長了。照這個趨勢發展,未來可能端上這個「決策協調會」,大有可能包括反迫遷、禁燒生煤、電業法…,從內政部、經濟部到衛福部、環保署,所有引起抗爭的政策都要她拍板指示,她可能認為這是集中治理的有效方式,不過,卻也可能是部會怠於決策的潛因。
移送六財金首長,荒謬、粗暴的高招
最離譜的是,曾經說「不介入個案」的蔡英文,不但介入個案,還介入得巨細靡遺,兆豐遭美裁罰案,根據總統府發言人的說法,總統裁示三個「處理要點」,包括:一、追究過往監管疏失的責任;二、檢討監管機制,嚴格執行與落實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以達到國際標準。三、司法機關應該排除萬難,查明本案有無涉及洗錢。從指揮金管會到指揮行政院,還指揮「司法機關」。
果不其然,總統前腳剛「裁示」,兆豐案的督導小組就決定「就二0一0年至今歷任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曾銘宗、王儷玲、丁克華,以及二0一二年至今的財政部長張盛和、許虞哲等六人督管不周之查核情形,近日內完成完整查核報告後,移送監察院追究責任。」而北檢立刻如響斯應「聲押」兆豐前董座蔡友才(結果收押禁見),前朝相關官員無一脫身,連現任財政部長許虞哲都得「陪榜」,對比之下,毅然決定請辭的金管會正副主委丁克華和桂先農,還算幸運的,至少不必綿綿無絕期再接受監察院調查,而督導小組此舉,也不知是否示意財政部長許虞哲該請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