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東京都港區的「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歷經8任駐日代表,目前仍登記在已故的前駐日代表馬紀壯名下。現任駐日代表謝長廷表示,外交部應早日讓駐日代表處的所有權人「正名」,以避免日後衍生產權爭議。
擁有930坪土地與1700坪建築物、位於東京都港區白金台高級地段的「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目前市值達140億日圓。由於1972年台日斷交,當時的中華民國駐日大使館因屬於外交財產,遭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收」,於是我方成立「亞東關係協會」以維持台日交流,該協會並於1992年改名為「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而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自1986年以來歷經8任駐日代表,目前包括土地在內的3筆不動產所有權人,均登記為「亞東關係協會東京辦事處馬紀壯」。由於外交部並未進行更換財產的所有權人,導致目前日本相關單位若需我方提出駐日處土地或建物相關證明文件時,必須去找已故馬紀壯的印鑑,而現任駐日代表謝長廷的蓋印卻是無效的。
馬紀壯曾任海軍總司令、聯勤總司令、國防部副部長、駐泰國大使、行政院秘書長、總統府秘書長,1986年出任駐日代表,1990年轉任總統府資政。1998年過世,享壽87歲。
謝長廷:應設財團法人為代表處所有權人
日本的不動產業界人士指出,個人所有的財產因為所有權人死亡而未更換名義,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公家的財產以個人或法人代表登記,則可能發生一些金錢上的來往,「公事應該公辦」,換了代表,就必須換名義。
現任駐日大使謝長廷也表示,馬紀壯仍「擁有」駐日代表處的產權,將來可能衍生許多產權爭議,不能為了節省手續費,而讓已經不存在的法人,或已經死亡的法人代表人一直是代表處的所有權人。謝長廷表示,他認為當任的駐日代表應負責任做為駐日代表處的所有權人,並列入移交項目,最好的方法是成立一個財團法人做為代表處的所有權人。
事涉台、中、日多邊關係 扁政府企圖解決仍未果
我國外管產權一直以來都面臨許多問題,舉凡於韓國的館產因為中國與韓國的建交而被韓國移轉給中國,或是2007年我國在日留學生宿舍產權訴訟的「光華寮事件」,日本將原屬我國的「光華寮」產權判給中國。而針對駐日代表處館產的爭議,有資深官員表示,駐外館處館產的產權維護、變更事宜,事涉複雜,政府雖然重視但很難單純化。
以扁政府時代為例,當時「外館館產實地訪查團」曾將類似問題提報給當時的「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及政府高層,但因為事涉敏感的台日雙邊,與台日中多邊關係,最後僅得到「由外交部及代表處,權衡國際情勢、日本政治環境來處理」的結論,等於是繞了一大圈,問題又沒有解答的再回到外交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