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19)天發表新聞稿,強調經濟部投審會上月要求NCC就有線電視系統中嘉網路併購案另為行政處分後,NCC於9月26日要求當事人補件,並且於10月3日二度發函申請人摩根士丹利私募基金,以該案「受社會矚目」為由,要求12日內完成補件,摩根士丹利迄今未補件,NCC形容申請人「多次推託遲延」,並強調對中嘉案後續的學者專家諮詢會議,與後續公聽與聽證程序仍將繼續,將「嚴格檢視」中嘉案的實質投資關係。
NCC今天召開委員會,不僅對重啟中嘉案進行後續討論,同時也針對亞太電信負責人呂芳銘,以個人名義投資第三大系統業者TBC上層股東「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邀請呂到會陳述。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由於投審會要求NCC就遠傳電信,以債權人方式協助摩根士丹利私募基金併購中嘉,認為疑似規避《有線廣播電視法》「黨政軍持股規定」,NCC在9月26日發函中嘉買方摩根士丹利私募基金,與債權人遠傳電信,要求二造就摩根士丹利私募基金與遠傳簽訂合作合約全文資料、摩根士丹利私募基金為投資中嘉所為授信合約、以及遠傳電信認購摩根士丹利發行之公司債認購契約全文資料,以及中譯本全文進行補件。
外界關注 要求遠傳12日內補件
不過,NCC過去針對併購申請案,向來依據《行政程序法》,給予當事人2個月的資料補正時間,但在中嘉案卻在「外界關注下」,要求當事人必須在12日內補件,如此急遽轉變頗啟人疑竇。
翁柏宗表示,NCC於9月26日發函後,10月3日又二度發函,要求當事人12日內完成補件,但當事人迄今均未補件,NCC認為上述文件當事人手上本來就有,完全不需要準備,不應該到現在還未能完成補件,造成社會大眾不必要的猜忌,因此才會認定當事人推託遲延,於今天發布新聞稿,強調後續行政程序仍將進行。
NCC:英翻中需時 但不能不理不睬
NCC簡任技正牛信仁表示,上述文件即便英翻中需要有準備時間,當事人也該應該儘速表現誠意,不能不理不睬。
翁柏宗表示,NCC方面目前仍希望當事人進行補件,但在此同時,該案的學者專家諮詢會議仍將進行,NCC絕對不會刻意廢止或撤銷第四屆NCC委員會通過的1月27原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