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日前德國民眾向國會請願,建議德國與台灣建交。10月13日,又有美國民眾完成連署,向白宮請願,要求美國承認台灣是獨立國家。
這些舉動,能夠改變我們與美國及德國沒有外交關係的現況嗎?
另一方面,索羅門群島與吉里巴斯,在五天內相繼與我斷交,引起國人對「零邦交」的討論。
日前拜讀一位國際法學者大作「中華民國邦交國歸零會怎麼樣?」。文中指出:台灣是否為一個國家,和是否有邦交國或邦交國數量多少並沒有太多關聯性。只要對外交往的「能力」不受影響,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學者此言必有依據。但這是國際法理論,在外交實踐上是否如此呢?
筆者退休前,曾在無邦交國家工作十餘年,願將我們在無邦交國的實際狀況,提供讀者參考。
1999年,筆者在與我無邦交的非洲國家安哥拉工作。我國國慶快到了,我們想藉國慶時機,做些慶祝活動及文宣工作,增加當地民眾對我國的認識。但是當地政府不同意我們廣發請帖,舉辦正式國慶酒會,我們只好打電話,邀請對我友好的官員與政要,以私人餐會的方式慶祝國慶。
此情此景,我們在當地政府眼中,算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嗎?
雖然不能辦國慶酒會,我們總要設法藉機做點文宣,於是就請當地最大報紙,配合我們國慶做些相關報導。但是遭到主編斷然拒絕。
左思右想之後,我們打算用「花錢買版面」的辦法,改用刊登廣告的方式做文宣。但是當我們把文字及圖片送去後,他們把文稿中有「國家」意涵或象徵的字眼完全刪除,連「政府」一詞也不可出現。我們力爭無效,只好憤而撤稿。
在無邦交國,連一個媒體都如此對待我們,是不是如學者所說:只要對外交往的能力不受影響,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呢?對照學者所言,筆者願意承認自己「無能」。
有網友表示,沒有邦交,我們可以加強與無邦交國家在經貿、文化、學術、科技等方面的實質關係。這確實是現階段我國外交工作重要的一環。
但是無邦交國家願意與我加強實質關係,必然基於兩個前提。第一、我們本身有實力、有內涵,有能夠吸引無邦交國興趣的條件。第二、中共的態度。
舉例而言,我們經貿實力堅強,眾多台商前往投資,必然受到當地政府歡迎。此外,我們文化藝術團體內涵豐富,也會獲得這些國家高度評價。我們能夠與眾多無邦交國家維持實質關係,是因為他們認為值得與我們交往。
但是這種實質關係並不是沒有上限。一旦涉及政治,尤其是觸及「國家主權」,當地政府往往裹足不前。除非是中共不表示反對。這就是前述的第二項前提。
當中共打壓力道加強時,我們在無邦交國家的工作往往一籌莫展。但是在兩岸關係緩和時期,我們與無邦交國家關係突飛猛進,甚至可以簽署具有國家意涵的雙邊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