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園的概念始於中世紀時期,其用途為觀賞,在東方世界飼養奇珍異獸更是炫富與彰顯權力等功能,直至16世紀末才在巴黎出現第一座以科學、教育為目的的動物園。
近期,廣州商場內最悲傷的北極熊新聞,不禁又讓人不得不嚴肅地面對動物園的存在議題。
動物園的存廢早是以來的道德、研究、保育與教育之國際性的共有議題。作為研究、保育的目的之功能,難以否認對全體生態是一項有意義的活動。這可以幫助人類了解其生物的各方面資訊,也可以保護地球上瀕臨絕跡的動物使之繁衍,甚至可幫助人們了解人類的歷史。然而在「道德」與「教育」這兩個議題上,人類卻在自我建構的理治社會裡碰上了意識形態的矛盾。
道德與教育的本質上矛盾
多年來國內外已替動物本身的權利(道德)作了許多的批判與辯護(教育目的)。假設動物與人類皆有平等的自由(事實上在人類所設下的道德規範正是如此),那麼我們應該立即解放所有被人類關牽制自由的動物,其中也包括被人類眷養當作食物的動物是否應該解放?不過這又是另一個哲學的論證問題,在此先將論題鎖定於道德觀與教育功能套用在動物園的視點上。當人民藉由動物園這個場域教導或學習關於動物的知識時,人類是否忘卻了所有生物都應有平等自由的教育?而人類自行約定成俗的道德,不也是社會裡個體與個體之間應當學習與教育他人的重點?
現階段動物園應該由政府來設置?
民間有不少的私人或財團開設的動物園,這些以教育的名義圖金錢上的利益的私立動物園,在這其中衍生出不少的社會、道德等問題 。與其寬鬆地釋放資格給號稱「社教機構」開設動物園,不如由政府集中資源進行經營,並將經營的收入投入在動物園的科學研究、打造更為貼近自然的動物園生態環境等。當然公立動物園也有可能發生類似於私立的諸多事件與問題。但在這些必須考慮的種種問題上,如果暫時將設置權力回歸專屬於政府,至少可以名符其實地以「教育」名義作為一個機構,而不只是一種純商業目的的操作。
在爭論動物園的存廢之時,或制定更為完善的法規之前,或許應該先將動物園設置權力回收於政府,免除私人經營的種種不確定因素,以暫時確保動物們免於生活環境等立即性影響的惡劣問題發生的可能性。
*作者為國立屏東大學視覺藝術學系碩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