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時候,黑人連擔任球隊隊長都不行,而在你的時代,黑人卻能領導整個自由世界。」──美國喜劇明星賴瑞威默爾,2016/5/2
2008年11月4日,歐巴馬(Barack Obama)當選「美國史上第一位非裔總統」的新聞橫掃全球媒體,皆道是美國人權發展史的里程碑。如今世界已經十分習慣這位黑人總統的存在,但其所代表的歷史意義,仍然是近代美國政治裡最輝煌的一頁。
「2016美國總統大選 風傳媒特別報導專頁」
美國首位黑人總統
「我還記得我媽哭了,她好高興美國能有一位黑人總統,而且大家都接受他。」賓州一位大學生威佛(Jordan Weaver)表示,儘管8年前他只是位沒有投票權的少年,仍然記得周遭的狂喜氣氛。那一天,歐巴馬以365張對173張選舉人票的壓倒性勝利,當選美國第44位總統。
當年才47歲的歐巴馬,擔任公職不過10年出頭,憑著極佳的演說魅力、強調變革的反戰和健保等政策,一舉贏過從政30年的前第一夫人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成為美國史上首位被主要政黨提名的非裔總統候選人。拜極不受歡迎的共和黨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之賜,歐巴馬不但獲得民主黨大力支持,連傳統上支持共和黨的維吉尼亞州和印第安納州,最後都倒戈投給歐巴馬,讓他順利獲得選舉。
不過,質疑歐巴馬到底「算不算黑人」的聲音卻從未消停,很多更來自他的「同胞」。
出身不夠黑、政策不挺黑
歐巴馬不算黑人?曾參選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的非裔外科醫生卡森(Ben Carson)批評,歐巴馬完全由白人母親和外祖父母撫養長大,少年時期都居住在印尼和夏威夷,換言之,歐巴馬沒有受過典型美國黑人文化洗禮。不僅如此,他的父親是從肯亞赴美唸書的「非洲人」,而不是數百年前來到美國的黑奴後裔。加上中產階級背景,許多人都認為,歐巴馬根本不懂多數美國黑人的生活經驗。
另一派聲音認為,歐巴馬任內基於種族歧視的警察無故槍殺黑人案件仍一再爆發,「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示威運動甚至延燒全國,歐巴馬雖然提升了黑人族群納保、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但種族議題盤根錯節,沒有盡全力提升黑人族群權益的歐巴馬,不過只是靠膚色拉抬人氣。
模仿不來的黑人文化特徵
另一方面,支持歐巴馬黑人身份的人也不在少數,許多分析指出,歐巴馬舉止常流露美國黑人的文化特徵,2016年5月2日,歐巴馬卸任前最後一場白宮記者晚宴上,他以帥氣的「丟麥」(drop the mic)橋段吸引全球媒體目光,「丟麥」據傳是1980年代由非裔喜劇明星艾迪墨菲(Eddie Murphy)帶起風潮,後來成為饒舌音樂和脫口秀表演的經典動作。
此外,2015年南卡羅來納州針對黑人的教堂槍擊案,歐巴馬在受害者葬禮上唱起福音歌曲《奇異恩典》,這首歌與美國廢奴史有深厚淵源,當場感動無數悲憤的黑人民眾。媒體也多次側錄,歐巴馬很熟悉美國黑人的肢體語言,例如前一秒和白人握手,碰上黑人立刻改以握住手掌並輕輕互碰胸部。
支持者認為,許多非裔美國人在躋身上流社會過程中,為了切割社會的負面刻板印象,會隱藏足以辨識黑人文化的行為特徵。但歐巴馬不僅大方擁抱美國黑人文化,更毫不避諱以總統身份一次次展現在大眾眼前。
那場記者晚宴上,非裔主持人賴瑞威莫爾(Larry Wilmore)對著歐巴馬說:「小巴,我的黑鬼(nigga),你做到了。」這個N開頭的字(the N-word)帶有強烈侮辱意味,是一種只有黑人彼此才能拿來自嘲的親暱稱呼。這也意味著無論歐巴馬的政治評價如何,對非裔族群而言仍是無可比擬的寶貴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