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再談曲棍球案:「太多不合常理的巧合」

2016-11-0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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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委員會,立委段宜康-甘岱民攝

司法委員會,立委段宜康-甘岱民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天(7日)在臉書發文,質疑廉政署偵辦曲棍球協會詐領公款案的調查過程中「有太多不合常情的巧合」,彰化地檢署竟也繼續「湊巧」地只罰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李淑惠15萬元了事。段宜康並諷刺,如果李淑惠只是頂罪,那15萬的代價真的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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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在2014年縣市長選舉期間,爆料曲棍球協會理事長、代表國民黨參選彰化縣長的林滄敏涉嫌詐領500萬公款,並發下「如果指控不實就吞3顆曲棍球」豪語。不料,今年4月廉政署表示查無不法,以不起訴處分,要求段宜康賠償30萬新台幣,並登報道歉、刪除臉書相關言論。此事也讓不少藍營人士或網友消遣段宜康,要他信守承諾吞下曲棍球。

段宜康今天在臉書發文列出本案相關時間表。他指出,2014年1月,教育部就已「犯罪嫌疑人」移送林滄敏,廉政署在隔月立案調查,並於半年後約談彰化縣立體育場人員、彰化某「豬腳大王」餐廳負責人及會計,證實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假造單據、冒領補助款。然而,9月林滄敏登記參選縣長,廉政署的調查和約談「湊巧」就停了。

同年11月,段宜康開始質詢此案,媒體開始報導,廉政署也「湊巧」重新調查,並首度偵訊曲棍球協會人員,林滄敏落選後的12月25日,才「湊巧」第一次約談全案關鍵的秘書長李淑惠、總教練張文耀,,這兩位會務主管也立即認罪了。段宜康批評,這樣單純的案子,廉政署卻拖了10個月。

段宜康接著指出,2015年3月18日,時任立委的林滄敏與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一起到廉政署考察,5天後廉政署「湊巧」發函給彰化地檢署,在調查未結束時替林滄敏澄清。而4月份,證人與被告約談告一段落,但隨著總統與立委選戰開打,本案也就被晾著了。

段宜康說,直到今年1月大選結束,不到一周後的1月27日,李淑惠、張文耀被緩起訴,案子從教育部政風到廉政署,再到彰化地檢署,辦了超過2年,但期間「犯罪嫌疑人」的林滄敏卻從來沒有被約談、傳訊過。

段宜康表示,當教育部政風處開始詢問彰化縣政府、曲棍球協會時,林滄敏就已經知道自己被調查了。他說,如果底下的會務主管用自己的名義,造假、浮報、冒領教育部的補助款,不但危及自己的政治生命;而且還害自己要面對司法偵辦,按常理,林滄敏怎麼可能不但不追究,還陪著開記者會喊冤、幫忙出錢還給教育部,並在李淑惠認罪之後,讓她繼續擔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段宜康諷刺,這兩位的感情之深,超乎想像,「伯牙子期也不過如此吧?」

段宜康說,彰化地檢署的處分也很「湊巧」。他表示,馬英九特別費案的余文,至少也得替馬英九入監,坐了3百天的牢,但曲棍球協會案的故事,即便有這樣多不合常情的巧合,彰化地檢署也繼續「湊巧」地只要求李淑惠罰15萬元了事。段宜康諷刺,如果是頂罪,成本真的很低,「湊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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