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同性婚姻合法化從長計議設置專法為宜

2016-11-29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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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志媽媽張喬婷律師27日於立院外與多位律師共同召開「支持修正民法,實現婚姻平權」記者會。(顏麟宇攝)

女同志媽媽張喬婷律師27日於立院外與多位律師共同召開「支持修正民法,實現婚姻平權」記者會。(顏麟宇攝)

在民主社會中,不管是個人或是社會團體,大家都有自由表達意志和立場的權利。面對公共議題的討論和權益的爭取,並沒有是非對錯,需要的事彼此更多的包容、體諒和尊重。針對此次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爭議,我們需要透過更多的對話和協商,找到能讓不同立場的人接受的方法和共識,以避免社會不同族群的情感撕裂和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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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持續延燒,不同陣營立場的人,積極表達意見之餘,也造成不同程度的社會紛爭。

守護幸福家庭行動聯盟以法案仍有重大爭議,應透過更多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後,或可考慮透過公民投票的方式來決定,而非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經由立法院強勢通過。

支持婚姻平權修法的性別團體則用多次民調為證,加上超過六成立委表態支持,相信多數民眾都支持同婚合法化,希望立法院和反對團體勿再拖延。他們認為宗教團體應看見同志族群多年來遇到次等、隔離、歧視和不平等法令繼承的處境,並真正的以愛之名傾聽他們的聲音,而不是打壓、強行要求他人接受他們的信仰和期待。

法國2013年在爭議中通過同性婚姻合法,但仍有許多人因性傾向而遭受霸凌,特別在不到18歲的中小學生就高達53%,因此,法國當局正透過教育體系,讓孩童學習認識特定性傾向者,把問題討論焦點放在愛的本質和不同形式的定義,以避免歧視。

同性婚姻牽涉許多社會價值和法令規章,需要參考國外經驗和社會民情,慎重研議解決之道,才是正道。例如雙方的婚姻和親屬繼承,首先衝擊異性婚姻與傳宗接代的傳統價值和宗教觀念,其次,孩子的生育、領養和產假育嬰等相關法令,亦應一併考量增修。因此,此議題還需要時間研擬配套措施,並非短時間可一蹴可及。

所謂牽一髮而動全身,宜審慎行事。民刑法屬基本法的一種,如同房子的樑柱,不宜輕易更動,否則基礎不穩固就可能傾斜倒塌。但考量同性婚者的權益,建議在基本法的母法之外,訂定專章專法的子法,像許多特別的規定,如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增訂有關病歷資料保障的特別法。同婚專法也可選擇參考民法親屬繼承篇的婚姻部分條文及相關法令,另訂子法保障同婚者的權益,期待本議題能有圓滿結果。

*作者為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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