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各界每每高喊要培植文創產業,但卻沒有辦法給原創文化者好的環境,究竟誰該負責?位於大巨蛋旁的台北文創園區(松菸文創),承載著作為「文創搖籃」的期待,卻遭監察院指台北市文化局怠忽職守,對於「小文創業者」最在意的「低價租金落實」問題不聞不問,自失監督下包櫃位租金的角色。
但文化局辯稱他們只是「備查」,無須知道租金價格。面對松菸多為國際知名品牌、缺少小文創業者,文化局則稱何謂「台灣原生品牌之文創業」是台北文創公司提出,尚無定論,也就不會有進駐者是否為「台灣原生文創業者」的問題,且文化局也沒有少收營運權利金。對於低價租金是否落實到小文創業者的問題,市府冷漠以對。
文化局同意台北文創調降租金 受惠者是誰?
市府廉政透明委員會先前將其調查的「五大案」之一的「松菸案」移送監察院,由監察委員林雅鋒、王美玉、包宗和接手。監委調查指出,經營松菸的台北文創公司與協力廠商誠品生活公司簽訂「松菸BOT文化園區租賃契約書」,作為商場的分包契約,北市府營運收入以出租給台北文創的租金每月每坪1800元作為預估基準,營運期間總收入的0.5%計算繳交營運權利金給市政府。
然而,2009年逢金融海嘯,民眾消費力減弱,台北文創向市府文化局申請調降租金水準,並於2012年向協調委員會申請協調,委員會建議北市府針對「商場」空間,如經文化局判定為「台灣原生品牌之文創業」,進駐廠商租金得調整為每月每坪1050元以上,但仍需據以繳交營運權利金。經文化局會當時的市長郝龍斌同意,隨後也據此修定台北文創分包給誠品的契約。
松菸的「台灣原生品牌之文創業」在哪裡?
然而經監委調查,台北文創讓誠品生活獨享租金調降優惠,誠品再轉分租給132個業者,文化局無法監督這132家的租金。更有甚者,櫃位營運內容與「台灣原生品牌之文創業」顯有距離,已走向高度商業化,外國品牌混充其中,如vanessabruno、EDN、GAYA等高價店,且有外商如香港商生生股份有限公司、薩摩亞商向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等,顯然不符合原本的「台灣原生品牌文創」宗旨。
監委指出,誠品生活長期享有調降為1050元的二房東租金優惠,但拒絕提供轉(分)租商場給個別商家(房客)的租金詳情,就連北市審計處透過文化局洽詢誠品,都被誠品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如此,文化局無從檢視誠品是否讓符合條件的台灣原生文創業者調降租金,無法保障小文創業者享有租金優惠。沒有便宜的租金,這類文創業者根本很難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