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1972年2月尼克森訪問北京時,為了盡快結束越戰,他對毛澤東和周恩來許下了許多秘密承諾,嚴重出賣臺灣的利益以換取中國支持美越和約。1972年2月22日,尼克森對周恩來重申了1971年7月季辛吉所作的秘密承諾:「第一,中國只有一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以後不會再出現臺灣地位未定的聲明。第二,我們從未支持,將來也不會支持臺灣獨立運動。第三,…我們不願日本進駐臺灣並會勸阻日本那樣做。第四,我們將支持臺灣問題以任何可能的和平方式解決。與此相關的是我們不支持臺灣政府任何採取軍事反攻大陸的企圖。最後一點,我們尋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正常化。」周恩來對這五項承諾是滿意的。但是,在2月28日的「上海公報」裡並沒有公佈這五項承諾,上海公報沒有告訴美國、臺灣或中國人民,尼克森已經秘密接受北京更多的要求。
以下是三個美中公報的英文/中文版本,來比較這三個公報的異同點在哪裡。
1972年2月,尼克森總統在「上海公報」中明確提出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即「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It reaffirms its interest in a peaceful settlement of the Taiwan question by the Chinese them-selves.」中國政府版本:「美國認識到,在臺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它重申它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關心。」
此後45年,美國一再重申這個「一個中國」政策。但是,美國雖然認知「所有中國人都認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政府卻從未正式承認過「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卡特擔任總統的四年期間(1977-1981),前兩年的中國政策在國際法及國內法上均無改變,仍維持尼克森及福特時代承認中華民國的作法。但在1978年12月美中建交公報裡,美國在「一個中國」有關的立場上作以下說明:「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中國政府版本:「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