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是加法;和解是減法!」可惜的是,現在的人們大都只知道「加法」而忘了「減法」。
「中國人」,簡單的三個字,卻有著不同的解釋。以國籍來說,就有「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兩種「中國人」;以種族來說,大概就是指漢人為主的華人;以文化來說,可以指喜愛傳統中華文化的人們。本來是無一事,但自1949之後,就開始有事了!
出了什麼事?「中國人」三個字開始出現雞同鴨講了。不只對岸,連我們自己國內都常常出現認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民調,只是筆者不禁在想,民調時,有定義這個「中國人」嗎?你認為的中國人和受訪者心中的中國人是一樣的嗎?當台灣人說自己不是中國人時,是指那一個中國人呢?
對此,相信會有讀者說我們現在的國號叫「中華民國」,所以我們當然是中國人,所以不認同就是……。但請回想一下,在馬政府時代,我們和新加坡簽訂協定時,是怎麼描述的?
「中新XXX協定?」
「華新XXX協定?」
錯,是「台星XXX協定」,我們和紐西蘭也是一樣,叫「台紐XXX協定」。原因不能猜吧?當我們的政府都無法避免使用「台灣」這個名稱時,我們又為何要去為難一般的人民呢?
所以,如果要吵架,那就繼續。繼續用一個「中國人」來包山包海、將所有的定義都納入,然後高舉國家、民族等大旗來指責他人。
反之,如果要化解、要和解的話,就要開始使用「減法」,先確定好「中國人」的定義為何?再來詢問受訪者,如此一來,調查才有意義,也才能知道問題之所在。
只不過,筆者猜想,其實大家都知道自己的定義,但不敢說出來,因為說出來就破功了,就吵不起來了!
*作者為關注歷史的自由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