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年金改革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23日舉行記者會,說明年金改革分區國是會議與後續改革進程,同時也公布一項初步的方案;這項方案相對而言可說屬「溫柔」的改革方案,可以看出年改會在兩方勢力中尋求平衡點,但如果要畢其功於一役,年改會的「步伐」其實可邁更大一點。
從目前公布的方案可看出,18%優惠存款雖然要在6年內取消,但仍是係採分階段、分金額改革,對某些人─例如早年申請一次退休金或年資低於15年退休軍公教人員,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概念;即因改革導致領取年金減低者,最低保障領取的金額是每月2.5萬。至於所得替代率,則以70%為上限的天花板。
這個方案確實堪稱「溫柔」,例如18趴的改革採分階段式改革,而非一次到位;而70%的所得替代率,多數先進國家的所得替代率在5-6成,因此相較各國的數字而言,也是屬於「中間偏高」;對退休年齡的延後,也是要採每1或2年延後1年的漸進方式改革。
但事實上,對18趴的改革,既然有定出「地板」─即最低生活保障的金額,18趴大可一次到位取消,不必「漸進又漸進」。所得替代率部份,相較目前高達95%左右的數字,甚至有不少退休者的所得替代率超過100%,所得替代率被砍到70%,等於月退少了近3成,當然是非常的「痛」。
但相較其它國家,7成的替代率仍屬偏高。年改會除了該考慮替代率是否要再降外,也該考量依領取月退金高低分為不同的替代率,而不是一視同仁的砍到7成。
至於退休年齡延後則是改革必要的條件,因為軍公教退休年金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領取全額年金的退休年齡太早,許多教師50歲左右就可退休,年金一領30年,軍人則更在40多歲即可退休。年改會說要如勞保一樣採漸進式的延後退休年齡,不過,年改會未說明延後的基準點。如果「漸進」的時間太長,恐怕只是造成另一波的搶退潮。
此外,年改會以勞保為例,作為退休年齡漸進延長的理由,也不是非常妥當。勞保退休年金的多寡,是與其服務年資掛鉤,同樣的投保薪資、同樣符合領取全額年金資格,年資多10年者能領的年金就較多。這個機制讓勞工沒有「搶退」的動機。
但公務體系則是在薪資不變的情況下,達到可退休領年金的年齡後就退休,跟繼續努力工作10年後再退休,領取的月退一樣,而且所得替代率可達9成以上,這種制度其實就是變相的鼓勵大家「能退就退」。年改會對退休年齡的延後,不僅應該速戰速決、避免搶退風潮,更該設計年資與年金掛鉤的制度。
雖然確切的改革方案要待年金國是會議後才算是定案,但此方案應可視為年改會的「初步方案」,雖然仍有調整空間,但如無意外就是以此為改革藍圖了。年金改革涉及層面廣、外在壓力也大,年改會能端出份雖嫌溫柔、但改革有感的草案,是值得肯定。
不過,如果希望讓年金制更能永續運作、更彌平族群與世代間的不公,年改會的「步伐」其實可以邁得更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