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票投給小黨是浪費」這句話,既是民進黨的選舉策略,顯然也是真實想法,否則不會在一個月前,由民進黨秘書長羅文嘉口中道出,引發爭議,甚至讓前總統、羅文嘉的老長官陳水扁嚴詞開駡;一個月後再充值卡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於輔選造勢會議上說出,同樣引爆爭議,陳水扁依例再駡,甚至諷刺民進黨學國民黨實施「黨禁」算了。
一黨一政的兩次說話,都把矛頭對準「小黨」,陳宗彥的情節比羅文嘉更嚴重。第一,羅文嘉身為民進黨秘書長,為民進黨催票理所應當,根據選罷法,得票率未過百分之三,沒有政黨補助,得票率未過百分之五,分不到國會席次,換言之,「票投小黨沒過百分之五都是浪費」,得票不能做為分配不分區委的比例依據,可以視之為「現實描述」,但這也是羅文嘉犯得最大錯誤,在他眼中,只有民進黨,沒有「民主」。
台灣既是民主社會,組黨自由,參選自由,就不能聲稱票投任何政黨是浪費,不論這個黨是大是小,只要依法參選,就能宣揚其不同訴求和主張,並爭取民意支持,即使跨不過國會席次門檻,都不能輕視任何政黨的主張,民進黨做為絕對多數的執政黨,更應正視小黨紛起代表的意義,更大程度是對執政黨施政的不滿。任何政黨都有公平的機會,在民主一次又一次的選舉洗禮中,成長或者萎縮,端視民意所向。若「票投小黨是浪費」的選戰策略語言為是,那麼豈不證明民主政治、政黨自由為非?
沒想到,類似主張竟再次發生,更嚴重的是竟出自政務官之中。陳宗彥固然是政治任命的政務次長,沒有必須恪守文官行政中立的規範,但政務官可以在公餘時間,為從政公職站台或輔選,不表示可以在公餘時間輔選並胡說八道。內政部主管民政事務,是地方自治的主管機關,在十年前中選會改隸行政院前,很長一段時間是中選會的上級機關,陳宗彥就算出席蔡英文競選活動,可以喊凍蒜可以喊支持,就是不能「指導」選民如何投票。
陳宗彥却完全無視政務官分際,他在參加的不只是造勢活動,而是桃園競選總統舉辦的「小英新住民姊妹會模擬投票活動」,換言之,他是非常具體的「指導」新住民姐妹如何投票。票投小黨沒跨過百分之五是浪費,已經失言,他竟還進一步直接要求與會者「看到民進黨蓋下去,看到蔡英文蓋下去」,這也罷了,他竟畫蛇不怕多添足,加碼指導:若不小心蓋錯了,乾脆再多蓋一個章,讓選票變成廢票。」這已經不只是指導投票,而是指導投廢票了!
自二00四年有「廢票聯盟」以來,歷次選舉不乏同樣主張投廢票者,但是,選票隨選民之心,民間團體可以主張,政府官員却不能主張,既是體制內政務官,若還不相信民主程序與選舉,那該做的是趁早掛冠辭官,而非指導民眾如何投廢票!
從羅文嘉到陳宗彥,反映的是民進黨的扭曲心態,第一,忘記他們自己也曾從「小黨」出發,一朝為大黨,心心念念在阻却他黨;第二,他們顯然已經不把「最大在野黨」─國民黨看在眼內,民進黨目標明確就是「繼續過半」,任何瓜分「綠區」選票的小黨,都可能成為壓低民進黨不分區分配比例的因素;第三,在民進黨眼中,黨、政不分,只要是受惠於民進黨(包括天王或派系)的職務,都被視為必須「唯黨是從」之人,既有為陳明文現金三百萬護航,指「多次提領不心申報」的法務部次長,再有加碼指導沒蓋廢票的內政部次長,就不令人意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