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大選保守黨獲勝,似乎解決了脫歐前景明朗化問題,但也為蘇格蘭獨立努力注入新動力,重新復活了2014年蘇格蘭獨立公投前出現的防務難題,即英國核威懾何去何從的問題。
英國國會議員麥克尼爾(Angus MacNeil)認為,如果英國首相對蘇格蘭民族黨舉行獨立公投的計劃置之不理,就應該製造一個在整個蘇格蘭舉行中期選舉的局面,為獨立爭取民意。
這位蘇格蘭民族黨內的資深成員說,如果英國首相不允許蘇格蘭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的話,蘇格蘭民族黨48名議員只要辭去在議會中的席位,就會引發一場憲法危機。
麥克尼爾認為,在蘇格蘭舉行一場中期選舉就可能變成取得獨立授權的選舉。那樣一來,英國議會下院就在保守黨剛剛取得大選勝利後陷入混亂。
麥克尼爾說,如果英國首相強森不理睬他們要求舉行獨立公投的第一個計劃,即在今後5年不舉行公投,那麼他就支持上述的第二個計劃。
蘇格蘭獨立新動力
周五(12月13日)強森首相在大選後同蘇格蘭首席部長,蘇格蘭民族黨領袖妮古拉·史特金(Nicola Sturgeon)通話時表示反對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他說「應該尊重」5年前蘇格蘭公投選舉的結果。
在剛剛舉行的英國大選中,蘇格蘭保守黨議員一半落選,而在蘇格蘭民族黨新增13個議席。蘇格蘭民族黨贏得蘇格蘭45%的選票,而強森的保守黨得到43.6%。
不過,支持蘇格蘭留在英國的遊說組織負責人納什(Pamela Nash)說,儘管大選中蘇格蘭民族黨席位增多,但是大部分蘇格蘭人(54%)都沒有支持主張獨立的政黨。
選後,史特金證實她要正式要求授權給舉行公投。蘇格蘭民族黨領袖史特金說,由於大選結果,強森首相不能再對蘇格蘭人說,他們可以投票選蘇格蘭民族黨,但可以對他們的要求置之不理。
不過麥克尼爾一直要求史特金在英國政府拒絶舉行蘇格蘭獨立公投的情況下考慮其他選項。
1998蘇格蘭法令
1998年英國議會通過的蘇格蘭法令規定了蘇格蘭自治和重建地方議會事宜,具體規定了哪些權力屬於英國政府,哪些權力被下放到了蘇格蘭議會。
根據蘇格蘭法令第30條規定,英國女王可以改變法令的有關規定,允許舉行蘇格蘭獨立公投。簡而言之,第30條規定及允許蘇格蘭議會再次舉行公投。
如果蘇格蘭要舉行如2014年那樣的獨立公投,蘇格蘭首席部長史特金需要得到根據蘇格蘭法令第30條發出的授權令。
麥克尼爾說,強森首相需要接受我們的民意大於他的民意的現實,他最好允許舉行一次公平和公開的公投,「如果他對蘇格蘭表現得像獨裁者,他會更難以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