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強調的還是「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蔣介石顯然認為遷怒美國並無益處,反而可能動搖臺灣民眾對臺灣前途的信心,因此「對尼氏訪匪表面力求鎮靜,以警告美國萬勿上當之方式表示我之不快。」蔣盡可能地穩住當時的民心。
事實上 1972年2月22日,尼克森對周恩來重申了1971年7月季辛吉所作的五項秘密承諾,但是,「上海公報並沒告訴美國,臺灣或中國的人民,尼克森已經私底下接受北京的關鍵要求」。尼克森不願公開他已與中共站在一起,同時也輸送許多臺灣利益給中共。
蔣介石對此五項承諾始終不知情,但他一直懷疑尼克森與中國有秘密協議。1972年3月3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周書楷在接見美國助理國務卿葛林時,一再追問是否有秘密協議,而葛林則是不斷否認。周書楷問:「匪方對美之表面讓步,乃基於一種默契,即他日美匪建立正式關係,果爾,美方即可自然擺脫中華民國。」葛林答覆:「此係一項嶄新外交形式,不受舊有外交方式之限制 … 依公報內容觀之,北平允許吾人與中華民國保持外交及軍事支助關係,同時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有限度關係,而此一對華政策,即一方與中共作廣泛接觸,一方維持與貴國之外交關係,在美國國內已獲得壓倒性支持。」葛林強調「新外交形式」是要同時與中國和臺灣交好,此形式實際上是「兩個中國」政策,但他沒提到的是,這所謂的「新外交形式」對臺灣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1978年12月16日,中美兩國發表了建交公報。在公報裡,美國在「一個中國」的立場上作以下說明:「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中國政府版本:「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在這中英兩版本中,稍微比對一下,可發現中文版本將英文的「recognize」和「acknowledge」全都翻譯為「承認」,但「acknowledge」的意義為「認知」,和「承認」不盡相同;而「the Chinese position」也不同於「中國的立場」,也就是說,中國在中文版本上故意曲解美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