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消失的空污緊急應變計畫

2017-01-10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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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霾害嚴重,台灣這一周的空氣品質也已到達「不健康」的程度。(盧逸峰攝)

中國霾害嚴重,台灣這一周的空氣品質也已到達「不健康」的程度。(盧逸峰攝)

連續一周,台灣整個西半部地區從南到北爆發大範圍霾害,多個地區甚至連續多日空氣品質指標AQI達到150以上的紅色警戒,天空灰濛濛、呼吸之間也很能感受空氣的確不好。然而相較於民眾的強烈感受,官方這邊卻安靜許多,從中央到地方應變措施相當少,「空污緊急應變計畫」消失在這波空污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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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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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立即公告「緊急防制辦法」

台灣的空污問題秋冬比春夏嚴重,主要是本土污染在東北季風期間因背風面擴散不良,隨著風向改變在各地引發霾害,境外傳輸污染這些年反而減輕許多。一般的空污防制手段在秋冬無法發揮作用,需要一套「緊急應變計畫」。

關於這點,空污法第14條早有規定:「當空氣品質有嚴重惡化之虞時,各級主管機關應提出緊急防治制措施,必要時得發布警告,限制汽機車使用方式、或工廠污染排放等污染行為。」環保署依此法授權訂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過去公告的版本沒有納入細懸浮微粒PM2.5,2012年納管PM2.5後,環保署在2015年11月提出修正版本,納入PM2.5管制方式。

這份緊急防制辦法有四種等級,分別是:預警、初級、中級、緊急,每個等級訂有減緩措施。例如達到預警時,可協調污染源減產、降載或提高效率、或宣導老舊汽機車及柴油車不要開到空污較嚴重地區。由於各地方造成空污的原因不太一樣,環保署應要求各地方政府訂定自己的防制辦法。

在六種列管的污染物中,最常造成污染的是PM2.5,我國空氣品質指標去年12月1日改用AQI指標之前,用的是PM2.5指標,並訂10個空污等級,0-41微克低級、36-53微克中級、54到70微克高級,71微克以上是紫爆。

這個緊急防制辦法所訂的PM2.5預警、初級、中級、緊急啟動值,分別是54、150、250、350微克。環保團體質疑預警定54微克太低,而且71微克就已經紫爆了,卻要等到150微克才進入初級防制也不合理。

之後環保署多次調修標準,最後一次是2016年11月29日,PM2.5預警值降到35.5微克,初級還是維持在150微克,但環保團體還是反對而沒有定論。到了12月1日突然將PM2.5指標改成AQI指標,當初以PM2.5指標為概念所設計的緊急防制辦法也不知道該如何對應。直到現在還無法公告實施。

以1月8日下午2點的空氣品質為例,雲林崙背測站的AQI達136,PM2.5移動平均達到49微克,如果依緊急防制辦法應該要啟動預警措施了。另一個測站彰化二林,當時的AQI是96,雖然空氣品質屬於黃色的普通級,但PM2.5移動平均達到34微克,也已經逼近預警值的35.5微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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