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幾年來,政府利用「競爭型計畫」的方式鼓勵學校申請,將教育經費補助大學及技專校院,達到某種「指標」。這些大大小小的計畫案有各式各樣的名目,所編列經費動輒數十億,甚至是百億,累積下來皆非常可觀。但是,我們花費如此龐大的人民納稅錢,卻換來某些大學為了在競爭中勝出,無所不用其極地在計畫書中巧立名目、移花接木,又或者將申請計畫變項成為教師的績效指標,造成學校及教職人員的行政負擔。
大學之所以依賴著這些補助計畫,也是因為政府控制了學費的調漲所致;矛盾的是,若學費因而調漲反而讓學生更無力償還學貸,兩者處於一種零和的關係。因此,我們應該從制度面上重新思考與調整:
一、將教育經費補助給私立大學的部分,改作為直接補助弱勢學生的學費。至於撥款金額及補助的條件,應委託國教院等單位深入研究。如此學費的調漲,就不致於影響到弱勢家庭的學生。
二、目前政府對於學費的作法是依照《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來執行。不過教育部有時卻因選舉考量或國人觀感不佳,而暫緩調漲學費。2013年第二學期曾有三所大學提出學雜費申請,教育部隔年1月17日卻予以駁回。同一年,監察院則是通過糾正教育部「未依法公告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雖然在《學雜費收取辦法》中已明定基本調幅、放寬調幅、學雜費自主計畫等,實際上卻未實施過。
我們呼籲教育部應切實依法來執行,並與學生及教師工會等團體理性的溝通。校務基金必須公開透明,建議可設立「經費審核委員會」監督,以袪除民眾的疑慮外,政府也應重新檢討學貸的政策等。這些問題,即將揭曉的新總統當選人,應盡速妥善解決!
*作者為《通識再現》主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