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19)年11月23日澳洲媒體披露,一名在香港、臺灣、澳洲進行間諜活動之中共諜員王立強,向澳洲申請政治庇護。王某自稱係中共駐香港高級軍事情報官員,經規劃派遣於本年5月28日來臺工作,企圖影響我2020年總統大選。王立強向澳洲政府供訴對臺滲透及操弄選舉的內容包含:資助超過20家網路公司,對臺進行網路監控;自香港以海外捐款名義,捐贈特定候選人;動員陸人赴臺前往大專院校、宮廟進行交流;以臺北101大樓餐廳做為中共蒐集情報重要處所等等。姑且不論其所言內容有無真憑實據,但王立強此舉已重新喚醒台灣社會大眾對中共對台統戰滲透之警戒與防衛心。
王立強案爆發後,政府為宣示防制中共統戰滲透決心,由民進黨立院黨團於11月25日公布《反滲透法》草案全文,共計12條,內容包含: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進行遊說、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合法集會遊行,或影響選舉罷免與公投行為,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已於11月29日逕付二讀,廾於12月31日本會期休會前完成三讀。
中共對《反滲透法》反應激烈,不斷透過官方、台商及學界表達強烈反對意見。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12月11日記者會指稱,民進黨通過修法等手段進行政治操弄、煽動兩岸敵意、限縮打壓兩岸正常交流交往,目的為恐嚇懲罰參與兩岸交流的臺灣民眾,已在臺灣社會造成「綠色恐怖」。大陸全國臺企聯會長李政宏表示,反對妨害言論自由、阻礙兩岸交流的惡法,《反滲透》法定義模糊,自由裁量權過大,等於是政治性立法,對臺灣民主是巨大倒退。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副院長李振廣表示,《反滲透法》的目的與《中共代理人法》無異,民進黨意在選舉季節利用「反中牌」、「恐共牌」,製造「亡國感」來恐嚇臺灣民眾。
無獨有偶,在野黨亦與中共論調相應和,大力攻擊《反滲透法》,紛紛指稱政府倉促立法,不僅未經充分討論,「境外敵對勢力」及「滲透來源」等名詞的定義空泛模糊,任何人或團體都可能被扣上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的罪名,恐有侵害人權之虞,重回威權時代的白色恐怖,民進黨目的在激化兩岸關係,藉此騙取選票,奪取政治利益。
事實上,法律本就該隨時代需求而更新。要說中共沒有派遣諜員滲透台灣,沒有針對台灣特定人士施以統戰手段,使其影響政府兩岸政策,相信全台灣沒有任何一個人會相信。至於目前台灣遭滲透狀況是否已達危急程度,現行法律規範是否足夠阻擋中共滲透行動等問題,則見仁見智。但見到澳洲因曾遭中共滲透政界、商界,故訂定反滲透等相關法律,站在反制中共滲透第一線的臺灣不能無動於衷,如果連澳洲都有需要,臺灣就更有需要才是。臺灣欠缺《反間諜法》、《經濟間諜法》等法制,國安相關法規恐是全球最疏漏的,更何況臺灣國安法規刑度相較對岸輕很多,根本不足以嚇阻中共間諜行為,否則王立強不會引起台灣輿論譁然。台灣真的需要通過一部反滲透專法,以積極防衛國家安全,相信該法已打到中共痛點,否則不會氣急敗壞利用各種管道加以反制,在野黨各種反對聲浪,若不是與台灣民意嚴重脫節,恐怕就是與對岸已有一定默契。
目前民進黨立院黨團版《反滲透法》草案其實就是參考澳洲版本,已經是最小範圍的定義。陸委會針對台商及在野黨疑慮,已澄清解釋,《反滲透法》草案是針對滲透干預的不法行為,而非針對特定身分或對象,一般正常兩岸交流不會觸法,台商、台幹、台師、台生之正常經商、工作、生活、就學,以及參與政治活動、發表政治言論之權利都不會受到影響。一般民眾目前對香港局勢感到憂心,對中共統戰滲透感受到真實威脅,若政府毫無作為,不緊急立法以安定民心,便有失人民之託付。事實上,民眾已不願放任部分特定人士收取中共利益,出賣台灣主權與民主,毫無國格之可恥行為,並希望嚴加懲治。若政府不能通過《反滲透法》,反而將失信於民。
*作者為淡江大學戰略所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