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1月11日通過規定核電設備應於2025年前,全部停止運轉,即「2025非核家園」入法,這雖是民進黨多年反核運動的勝利,但也形同台灣將自廢核電武功。
很可能不必等到2025年,當核一、核二、核三廠陸續除役後,由於太陽能電和風電貴而且不穩,火電基載須增大,發電成本與排碳勢必隨著增高,對台灣的民生、經濟和環保壞衝擊的力度將逐年加強,尤其是廢棄花了三千億的核四廠後,台電將因建廠巨大負債無力賠償而面臨破產,為免台電停擺,政府只好用民眾納稅款去還。
其實,核電的存廢,即使不經專業評估,只須參考其他先進國家的核電政策,就可以做明智的選擇。
對台灣關係最密切的國家和地區,是美國、日本和中國大陸,讓我們依序來看看它們的核電近況。
美國沒因三哩島核電廠2號機發生核災而廢掉三哩島1號機,2016年10月19日美國田納西州Watts Bar核電廠2號機建完開始商轉。美國現有四個核電廠機組在興建:喬治亞州Vogtle核電廠3、4號機和南卡羅來納州Summer核電廠2、3號機。美國88%(87座) 核電機組取得延役20年的執照。
日本沒因發生福島核災而廢掉核電,2015年8月14日日本川内核電1號機重啟商轉發電。自2011年311福島核災後,日本大量使用進口化石燃料,以火力發電代替核電,除二氧化碳排放猛增外,連續四年呈現貿易大赤字。在此期間,一般家庭電價上漲25.2%,產業電價上漲38.2%,造成民眾與企業的負擔加重,不利日本經濟發展。日本政府考量這些因素,在嚴格要求核安改善後,積極推動核電機組的重啟,並制定2030年度核電比率恢復到20~22%的政策。
中國大陸核電近年來發展很快,尤其是沿海地區,廣東有大亞灣、嶺澳、陽江和興建中的台山核電廠,廣西有防城港核電廠,浙江有秦山一、二、三期和興建中的方家山、三門核電廠,福建有寧德和福清核電廠,江蘇有田灣核電廠,遼寧有紅沿河核電廠,海南有昌江核電廠,山東有興建中的海陽和石島灣核電廠。
這些顯示,台灣廢核電與美國、日本和中國大陸用核電背道而馳。
回頭來看台灣的核電,台灣從未發生過核災,30多年來核一、核二、核三廠商轉紀錄良好,倘要延役20年,在技術上可達成。先進的核四廠1號機,在2013、2014年間,經當時經濟部「核四強化安全檢測小組」花16個月重新進行大規模且完整的安檢,證實機組共126個系統的功能均符合設計要求,也符合法規。
與美國、日本和中國大陸的使用核電政策比較,台灣朝野實在沒有必要自廢核電武功,立法施行2025年廢核,去廢掉從未發生過核災的台灣核電。
*作者江仁台/佛羅里達大學前核工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