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旺季寒假將至,為確保旅遊消費者權益,交通部觀光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公告從去年6月24日至今年1月9日間的旅行業營運狀況,公布包含廢止行業執照、申請解散、勒令停業、自行申請暫停營業等,並包括44家旅行社黑名單,提醒民眾出遊前,務必多加留意!
觀光局提醒旅遊民眾,參加旅行社舉辦之旅遊活動,或購買國際機票,應選擇領有執照的合法旅行社,並簽訂契約較有保障,同時也應確認洽辦人員,確實是旅行業相關從業人員;合法旅行社、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還可至觀光局行政資訊網消保事項專區查詢參團旅遊應注意事項以及旅行業營運狀況。
觀光局也提醒民眾,與旅行社簽約前,務必詳閱契約條款及行程內容,並宜瞭解旅行社營業狀況;繳費時,也應該向業者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確認旅行社已辦妥「履約保證保險」,並於出發前投保責任保險。
另外觀光局也指出,旅客得視個人需求,自行斟酌加保旅遊平安險,如選購低於參考售價之產品,宜多查詢比較了解其旅遊產品內容,確認團費包含及不包含之項目及是否有「自費行程」,及後續一旦解約之退費標準。
觀光局表示,旅遊諮詢可利用觀光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品保協會申訴專線02-25068185查詢。
另外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全球免付費專線800-0885-0885)」尋求協助。另外,與旅行社簽約後如衍生相關糾紛,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品保協會(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或觀光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