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中華民國籠罩在一片肅殺氣氛中。
幾十年未曾看見聽見,只在書上才能一睹風采的「戒嚴時期」,彷彿被從地獄裡召喚回來的魔獸,此刻正在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張牙舞爪,開始吞噬著島國人民最引以為傲的自由民主。
任何在中華民國的五十歲以上的人,對於「戒嚴」與「解嚴」都曾身歷其境且有或深或淺的印象。對庶民百姓而言,那是不能談論政治,但可以全力拚經濟的時代;對學者與知識分子而言,那是以政治力與國家武力戕害人民基本人權的「黑暗時代」;對政治受難者及家屬與相關人等,那是一段無法抹滅、永生永世難忘,甚至是必須「血債血還」的痛苦記憶!
總而言之,從1949年5月20日零時起,1987年7月5日止,歷時38年又56天,在臺灣省臺澎金馬全境實施了人類史上最長的戒嚴。那是一段讓人民生活在恐懼之中的時代,做為號稱「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中華民國,在二戰後民主浪潮席捲世界的時刻,卻讓人民在38年之中或多或少,生活在或輕或重的恐懼氣氛當中,不僅令人難以認同,也是後代從事政治活動的人必須引以為戒的。
因為曾經擁有過史上最長的戒嚴,以塑造一個讓人民有「免於恐懼」的國家為己任,這更是在這島國上政治人物有別於其它民主國家政府的特殊使命!
「免於恐懼的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與「免於匱乏的自由」合稱為四大自由,那是源自於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於1941年國情咨文演說中提出,且日後這四大自由還被明確納入在《世界人權宣言》的序言內。
四大自由之於人權內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執政者執政乏善可陳與無可限制的權力慾望操弄之下,今天我們不談「言論自由」和「免於匱乏的自由」在臺灣的現況,因為「言論自由」和「免於匱乏的自由」已經離人民越來越遠!我們現在要問的是,為什麼我們會有如重回戒嚴時期,連「免於恐懼的自由」都被執政者一併沒收了?尤其隨著大選進入倒數計時,執政者或為求勝選,或因於去年九合一大選的挫敗,對於網路資訊的「重視」,已然到了令人民匪疑所思、令人髮指的地步。一部源於倍受爭議的《違警罰法》與《檢肅流氓條例》,在過去數年少用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現在被執政者舞得不成比例又虎虎生風,風行之下,草必偃之,人民開始在言論上「自我審查」了,開始因為「寒蟬效應」而生活在恐懼之中。
人民為何恐懼?
目前,人民恐懼因為在網路社群上分享、轉貼、評論了執政者心中的「假訊息」,而被警察深夜或凌晨按門鈴,被告知簽收傳票,被告知必須到警察局走一趟作筆錄。如果妳或你或您不願意走一趟,警方還會「善意告知」未來有可能拿拘票來----。如果妳或你或您作完筆錄,接下來就是準備被移送到地檢處,等待檢察官訊問。到時候可能是沒事,也可能以全國目前最被耳熟能詳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裁決拘留或罰款了事!